一些美國人不僅將中國保姆請到家裏帶孩子,有的還願意領養中國孩子,像親生骨肉一樣留在身邊撫養。據統計,美國現在約有5.5萬名從中國領養的兒童,而且每年以幾千名的數字增加。中國已取代俄羅斯,成為美國人領養海外兒童的主要來源地,這些兒童有1/5生活在紐約,其中女孩占了大多數。中國兒童的領養者大多是白人家庭,有的無法生育,有的不願生育,有的純粹出於喜歡孩子。據瞭解,美國人從中國領養一個孩子的費用為一萬五至兩萬五千美元。
1991年12月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收養法》規定,下列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可被收養:一、喪失父母的孤兒;二、查找不到親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收養法》於1992年開始實施,外國人依照此法在中國大陸領養兒童,有的通過廣告和第三者,有的親自到中國物色領養對象。該法頒佈第一年,206名中國孩子被美國人領養,10年後的2002年猛增到5053名,2004年再升至7704名。2006年,為了使中國孩子在領養人家庭中健康快樂地成長,中國對外國人領養中國孩子做了如下限制性規定:領養家庭必須由一男一女組成,年齡在30至50歲之間,而且結婚時間在兩年以上(二婚5年以上),申請領養的夫婦不能是肥胖者,淨資產不少於8萬美元,不得有抑鬱症或其他精神病。
美國父母都希望領養的中國孩子不要放棄自己的民族文化和與中國的血脈聯繫,為此讓他們上美國的中文學校,學習中國舞蹈等文化藝術,還定期帶他們前往出生地探親訪祖,維繫孩子和故鄉的情感紐帶。美國人並不擔心中國孩子尋到親生父母而背棄養父母,這方面和中國人的觀念和做法截然不同。
國人為何願意領養中國孩子?據分析,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這些中國孩子大多是中國農村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的產物,身心健康一般沒有問題,極少有來自親生父母的不良嗜好的影響;二是因為中國領養機制健全,而且費用較低;三是這些領養人鍾情中國文化或對中國有一定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