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是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美國的社會福利制度相當全面完善。瞭解美國的社會福利制度,有助於您在移民後合理地利用於自己有利的福利措施,爭取和保障自己應有的權益。
美國現行的社會福利制度是從1936年社會安全法案(Social Security Act)實行之後,逐步完善起來的。社會安全法案包含如下幾類福利措施:
1、聯邦社會保險
聯邦社會保險是為就職人士設立的,在職或曾經工作過的本人及其家屬都可參加,主要包括退休金 (Retirement Benefits)、撫恤金(Survivor’s Benefits)、傷殘金(Disability Benefits)和醫療福利(Medicare Benefits)等。
2、失業補助金( Unemployment Compensation)
只要是遭辭退失業的,不管有無積蓄都可申請。一般補助期是6至9個月,按各州不同情況可能會有所延長。
3、公共援助金(public assistance)
專為低收入或無收入的失明者、老人、殘障者及無收入的家庭而設。由州政府按各自生活條件發放,申請者將接受調查以證明有申領資格。
4、孕婦與兒童福利
為保護和增進孕婦及兒童的健康而設,並不分派現金,而是提供健康服務。
社會安全法案是全國性的,為保障所有人的權益而設立。除公共援助金外,大部分福利措施是不論貧富人人皆得的。值得一提的是,社安局規定,領取社會安全金的人員不一定要住在美國境內,以方便生活在海外的退休人士。
除了社會安全法案所包括的上述福利政策之外,美國還有很多涉及生活、工作各個方面的社會福利,比較常見的有以下幾類:
一、工作保險
1、失業保險金 (unemployment Insurance)
失業保險金是一種保險制度。每月從受保人工資中扣除部分來投保,受保人一旦失業即可獲賠,獲賠金額一般是原工資的一半。
2、工人賠償金( Worker’s Compensation Program)
由雇主向州政府或保險公司投保,工人因工受傷即可申領。具體賠償金額和時期由雇主所交的保費多少而定,同時也能報銷一定的醫療費用。工人賠償金非美籍人士亦可申請,且不會影響他日轉換身份或入籍。
3、州立傷殘保險金 (State Disability Insurance)
全美只有加州、紐約州、新澤西州、夏威夷和波多黎各設有此類保險金,專為因短期疾病暫不能工作的人員而設。換言之,受保人在得病期間必須是受雇的,復原後重新開始工作,保險金就停止賠付。
二、生活補助 (Public Service for Low Income Persons)
1、糧食券( Food Stamp)
美國聯邦農業部撥款給州政府發放糧食券,只可換取美國出產的農作物,不能換取金錢,以救濟收入低微的家庭。不過該補助只限美國公民。
2、學校提供的廉價或免費膳食(School Lunch Program)
這是政府為保證學童的身體健康而設立的全國性營養膳食計畫。非美籍人士也可受益。
3、家居能源補助計畫(Home Energy Assistance Program)
專為低收入家庭減輕煤電費用而設,非美籍人士也能享受。能源補助除幫助支付煤電費外,還可代為修理暖爐、煤氣管等相關暖氣設備。
4、廉價公共房屋(Public Low Income Housing)
這項福利有公共房屋、津貼房屋、租金津貼和廉價屋四種形式,申請人必須年滿62歲或收入低微,其中一些房屋補助要求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
三、.醫療補助
1、醫藥補助(Medicaid)
不同於醫療保險,醫藥補助是一個保健計畫,專為收入低微的家庭設立,可以同時享受醫療保險,但只限于美國公民。
2、家中照顧計畫(In Home Support Service)
由聯邦、州和縣政府聯合負擔,為65歲以上老人、失明者或殘障人士提供家務和非醫務性的照顧,使得受益人能在家安全地生活,無須住進養老院或公共醫療機構。
一個國家的福利制度是個相當龐大而複雜的系統,三言兩語很難敘述周到。本文只是給予讀者一個瞭解美國社會福利的平臺,能使您在做移民或留學美國的決策時有一個參考,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