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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巨災保險
流覽次數:3923     添加時間:2013/12/11

美國是個自然災害頻發的國家,每年因颶風、龍捲風、洪水和乾旱造成的損失高達數百億美元。為了能將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美國各級政府設計並建立了較為完備的災害管理政策體系,巨災保險是其中重要一環。

面對大規模自然災害,農業受到的打擊首當其衝。美國農作物保險制度經過多次改革調整,在經營體制上大致可以分為三種類型:一是由政府成立保險機構直接辦理農作物保險業務,二是由政府引進私營商業保險公司共同經營農作物保險業務,三是政府提供補貼並完全交由私營商業保險公司獨家經營農作物保險業務。美國農作物保險大致可分為四大類:多種風險農作物保險、團體風險保險、收入保險、冰雹險。

目前,美國可以參加保險的農作物已超過100種。數據顯示,2011年美國農作物保險計畫的賠償總額為108億美元,收到的保費總額為119億美元,賠付率達到90%以上。如今,各個私營保險公司的農業保險業務通過更廣闊的地域覆蓋實現了更高程度的風險分散,也獲得了更多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和商業再保險市場提供的再保險支援。

美國還是實行洪水保險較早的國家,1956年通過了《聯邦洪水保險法》,1968年美國國會又通過《國家洪水保險法案》,建立了“美國國家洪水保險計畫”。該計畫包含三個基本方面:一是向加入該計畫的社區住宅和商業財產的所有者和承租人提供洪水保險保障;二是通過繪製風險地圖來識別不同地區洪水風險的等級和程度;三是鼓勵社區實施洪水風險管理和防災防損措施。1969年又通過《應急洪水保險法》。此後,還在其他法案有關條款中予以修正補充,並逐步從自願保險轉向強制保險。

除了聯邦政府的巨災保險制度安排,美國各州有自己的保險機制。風災頻繁的佛羅里達州設立了颶風巨災基金,處於地震帶上的加州設立了地震保險安排(CEA)等。美國聯邦和各州政府通過實施類別齊全的巨災政府保險項目,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私營保險市場上巨災保險可供性和可負擔性的問題。

 

 

文章來源於: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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