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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求職面試心經:當心提出非法問題!
流覽次數:5127     添加時間:2010/9/6

經濟形勢不好,造成了一職難求的局面。僧多肉少,很多人可能就忽視了求職面試中的這些不恰當的問題。其實在聯邦和地方法律中,有很多問題都是非法,不能向求職者提出的。這些問題有可能對申請者造成歧視,而不回答這些問題是求職者的權利。相關專家列舉了一些不能在求職面試中出現的問題。

1. 你的年齡是多少?How old are you?

《1967年就業法》中的年齡歧視條款,保護40歲或以上人群不受年齡上的歧視。現在尚沒有聯邦法律保護年齡低於40歲的人免受性別歧視。為了決定你是否到了合法工作的年齡,雇主可以詢問你是否超過了18歲。

2. 你結婚了嗎?Are you married?

關於婚姻狀況的問題是被禁止的。雇主有時候會詢問這個問題,看看你的婚姻關係問題是否會對工作產生消極的影響。舉例來說,如果你結婚了,那麼如果你的伴侶找到了份工作需要搬到別的城市去,那麼你很可能會辭職。即便一些看似無害的問題,比如說“你希望被稱作小姐,太太,或是女士?”也是不允許的。

3. 你是美國公民嗎?Are you a U.S. citizen?

根據《1986移民改革和控制法案》,公民身份或是移民身份不能被當作是招聘過程中,拒絕一個員工的理由。雇主必須在提供了工作機會邀請後,才能要求一個員工完成“就業適合性證明表((I-9)表)”,並提交證明身份和工作許可的文件。雇主在面試的過程中,根據法律是可以詢問員工是否可以合法在美國工作的。

4. 你有任何殘疾嗎?Do you have any disabilities?

這個問題聽起來似乎是非常必要的,可以決定一個求職者是否能完成要求的工作職責,但是根據《1990美國殘疾人法案》這個問題是非法的。雇主不能因為一個人身體或精神上的殘疾,而不提供給求職者工作機會。實際上,該法規要求說,雇主必須向殘疾人提供工作,除非有特別的證明說這樣做將會造成巨大的困難活是開銷。雇主也不能詢問你是否生過病,或是做過手術。

5. 你服用藥物,抽煙或喝酒嗎?Do you take drugs, smoke or drink?

毒品,酒精或是尼古丁都是有可能對雇員的工作造成影響的,或是對公司的醫改覆蓋造成影響的。但是如果雇主詢問這些問題的時候,不小心措辭就可能會給自己帶來法律上的麻煩。雇主們可以詢問,求職者是否因為違反公司有關酒精和煙草產品使用的規定而受到懲罰。雇主也可以直接詢問求職者是否使用非法毒品,但是不能詢問雇員是否使用處方藥物。

6. 你遵守哪種宗教?What religion do you practice?

宗教信仰是個敏感的問題。雇員不同的宗教可能會給假期,週末加班等等問題產生影響,而雇主也會非常想知道。但是因為宗教信仰而對求職者產生歧視是不被允許的。雇主按照法律規定需要接納雇員的宗教信仰或活動,在服裝,外表和彈性時間安排上都要給與尊重。

7. 你是哪個種族的?What is your race?

在任何情況下,求職者的種族,膚色都不能作為評判其是否符合工作的標準。《1964年民權法案》第七章禁止,在種族,膚色,宗教,性別或是出生國家上的任何歧視。雇主在自願或者積極意圖的基礎上,可以要求雇員揭示自己的種族。

8. 你懷孕了嗎?Are you pregnant?

對於家庭狀況的問題,最有可能會婦女產生影響,但是某些情況下也會對男士產生影響。雇主可能會擔心,雇員因為生產休假,或是上班期間沒有安排好孩子的照顧問題。《懷孕歧視法案》陳述說,雇主不能不能因為一位女士懷孕而拒絕雇用她,也不能因為懷孕相關的情況,或是同事或客戶的偏見而拒絕雇用她。

不過,雇主可以詢問雇員的長期職業規劃,或是是否能加班或出差,這是合法的。

底線

作為雇員,你需要知道自己擁有哪些權利,這一點十分重要。雖然一些不合適的問題可能只是雇主所犯的簡單的錯誤,但是也有一些可能是雇主故意而為,有歧視之嫌,是需要報告的。

文章來源:無憂雅思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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