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您的永久居民身分
一旦您獲得永久居民的身份,您將持續為永久居民,除非根據美國移民法,您的身份有所變更。您若放棄您的永久居民身份,您即失去這個身份。若您有意放棄您的永久居民身份並離開美國在其他國家永久居留,那麼您便放棄了您的永久居民身份。您的行為將表示您的真實意圖。以下是一些避免美國政府認定您放棄永久居民身份的方法:
不要離開美國太長時間,除非您離開美國為短期目的(例如,求學、接受一份臨時工作或照顧家人)。若您離開的時間達到一年或一年以上,您將不能使用您的永久居民卡入境美國。
若因故不能及時返回美國,您應準備好解釋延遲的原因。
提交聯邦、州和地方(若適用)所得稅申報表。
在兵役登記局註冊(若您是18周歲至26周歲之間的男性)。
在您每次搬家後十天之內告知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USCIS)您的新地址。
維持您的移民身分
一些移民認為只要他們至少每年回一次美國便可居住在其他國家同時維持他們的永久居民身份,然而,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每年入境美國一次可能不足以維持您的身份。永久居民可以離開美國,且暫時或短期的出遊並不影響您的永久居民身份。如果您離開美國太長時間或其他行為顯示您無意將美國當成您永久的家,那麼美國政府可能認定您已放棄了您的永久居民身份。如果您離開美國的時間在六個月和一年之間且有證據表明您無意將美國當成您永久的家,那麼您也有可能失去您的永久居民身份。
如果您未離開美國一年或以上,您便可將您的永久居民卡用作旅遊證件重新回到美國。如果您將離開美國超過12個月,您應該在離開之前,提交I-131表(旅行證件申請)申請再次入境許可(回美證)。提交I-131表需要繳交費用。
回美證的有效期為兩年。入關時,您應出示回美證而非簽證或永久居民卡。持有回美證並不能保證您在返回時將被允許入境美國,但是它可直接證明您出國一段時間後返回美國。
您還應注意,無論您是否放棄了您的永久居民身份,您離開美國超過181天後或在移民法規定其他特定情況下任何時候重新入境,您都要像其他申請入境的人一樣接受全面的入境檢查。
提交納稅申報表
作為一名永久居民,您必須向國家稅務局(IRS)以及您所在州、市或地方稅務部門(按規定)提交所得稅申報表並申報您的收入。無論您在國外居住的時間長短,若未提交所得稅申報表,或您在所得稅申報表上聲明您是非移民者,那麼美國政府可能認定您已放棄您的永久居民身份。
在兵役登記局註冊
所有18周歲至26周歲之間的男性均必須在兵役登記局註冊。任何男性若在其獲得移民簽證或更改身份時正好處於此年齡區間,則其可能已自動在兵役登記局註冊。若為此種情況,您應該已收到一封顯示已註冊的郵件。如果您不確定是否已登記,請向兵役登記處有權查閱您的記錄的人員詢問。您還可在兵役登記網站www.sss.gov上查詢。當您註冊時,即表示您告知政府您可加入美國軍隊。目前美國軍隊並沒有徵兵,但是年齡在18周歲至26周歲之間的男性仍必須註冊。除非永久居民和美國公民個人願意,否則他們無需進入軍隊服役。
您可在美國郵局或在網上註冊。如果您要在網上進行兵役登記註冊,請訪問兵役登記制度網站www.sss.gov。如果您想向兵役登記處的人員諮詢,請撥打847-688-6888。此非免費電話。
向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USCIS)報告您的新地址
若您的地址有所更改,您必須告知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USCIS)。在您搬家後十天之內,提交AR-11 表(地址更改)。請訪問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USCIS)網站www.uscis.gov/addresschange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1-800-375-5283,獲取有關提交位址更改的資訊。您每次更改地址後都必須告知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USCIS)。
文章來源:新移民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