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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併購一家企業的途徑

更新日期:2011/9/27

企業之間的並購是當今擴大企業規模的一種重要選擇。通常來說,企業之間的並購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收購(通過購買資產或者是購買股票),一類是合併。

一、收購
1、資產購買
資產購買顧名思義就是購買賣主出售的資產。購買者並不購買商業實體本身,資產購買更像是在購買出售人的商品而不是出售商品的商店。通常情況下,購買者更傾向於資產購買,原因有以下幾點:

a.購買者可以只購買財產本身,不需要考慮出售者的任何債務,購買者可以挑選哪些財產是自己想要的,同樣出售者也可以選擇哪些財產是要保留的;

b.購買者可以獲得逐步增高的基礎稅金;

c.購買者有選擇權而沒有義務去雇傭賣者的企業員工;

d.購買者可以選擇將要採用的合同。

2、股票購買
簡單的說,股票購買就是賣方用股票憑證同買方的支票進行交換。和購買資產不一樣,股票的購買者實際上是接管了賣方的"商店",而不僅僅是購買商品。從本質上來說,購買者是站到了出賣股票的股東的位子上了。

a.出售者通常更喜歡購買股票合同,因為他們可以因此得到更多的稅金,通過出售股票他們可以實現資本贏利,這就避免了資產購買中的雙向繳稅,首先商業實體需要在購買過程中繳稅,然後,股東還要為相應的分額再次繳稅。

b.股票購買的結果會是一個無印記的所有權轉移。原來的"商店"表面上看起來是在新的管理體制下運行了,但其實只是公司的資產名稱的改變,而其他的依然和以前一樣。因而,這樣就會更好的維持公司現狀。雇員們還可以和以前一樣工作。沒有必要改變資產名稱或者現有的合同為另外一個商業實體,因為相同的美好意願和其他無形資產依然存在於出售者的商業運作中。

c.購買者對於購買股票是很警惕的,因為他們要可能要償還賣方的債務。因此出售者肯定希望購買者做出讓步,購買者就會強烈堅持出售者給予補償,價格也會做相應的調整。

二、合併
合併就是兩家公司合併為一。它和資產購買、股票購買有很多相似之處。很多情況下,可以生存下去的公司會為即將倒閉的公司股東發行新的股票,用來交換他們在原公司的股份。這樣他們就把即將倒閉公司的資產放在了自己名下,隨之即將倒閉的公司也就從此消失了。

兩家或多家商業實體融合成一家,合併是對其聯合力量的時間檢驗工具。合並沒有出售者和購買者,因此一方反對另一方在合併中是不存在的。

合併同樣需要節儉,多餘的雇員會被解雇,通過削減管理費用和提高效率來降低公司運做成本。 在合理的規劃下,雙方股東的賦稅額會因為合併減少。 當然無論是選擇合併還是收購程序都會比較複雜,因此在做決定之前必須由
專業人士給出建議,畢竟每家企業的情況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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