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ogf49gjkf0d發放食品券給低收入者是羅斯福新政的一部分,1939年聯邦政府開始實施“食品券項目”(Food Stamp Program),該項目一直延續至今,已有70多年的歷史.食品券項目由聯邦政府主導,主管部門是農業部." />
許多年前當我住在紐約法拉盛地區的時候,在我住處不遠有一個街頭食品店,平時我需要買麵包牛奶等食物時,就常光顧這家店。那時經常看見有顧客買食物時,既不用現金也不用信用卡,而是用一些我從來沒有看見過的花票子,後來才知道,這些人用的票子稱為“食品券”(Food
Stamp),是政府專門發給低收入人士的一種補助券,這種補助券有1元、5元、10元等不同面值,與現金一樣有效,但只能購買食物,不能買任何其他商品。
發放食品券給低收入者是羅斯福新政的一部分,1939年聯邦政府開始實施“食品券項目”(Food Stamp
Program),該項目一直延續至今,已有70多年的歷史。食品券項目由聯邦政府主導,主管部門是農業部。進入21世紀後,食品券的發放大部分改為使用食品卡,所以國會在2008年將“食品券項目”改名為“營養輔助項目”(Supplemental
Nutrition Assistance Program)。但由於該項目歷史上以食品券著名,所以現在一般人還是稱食品券。
由於經濟不景氣以及失業率徘徊在9%以上,截至2010年11月,有4300萬人領取食品券,創歷史新高,平均每七人中就有一人領取食品券。在首都華盛頓以及密西西比州,每五名居民中就有一人領取食品券。據路透社的報導,2009年每位領取食品券的人每個月平均領到133美元的食品券。按當年超級市場的食品價格計算,133美元食品券可以購買24斤牛排、或41斤豬排、或167升牛奶、或997只雞蛋、或135斤大米、或22只每只20斤重的西瓜、或245斤青菜、或吃19次肯德基套餐、或吃9次中餐海鮮自助晚餐。
農業部雖然是食品券項目的主管部門,但具體經辦食品券申請、發放、審核的卻是各州地方部門,目前28個州的居民還可以從網上申請,包括大華府地區的馬里蘭以及佛吉尼亞。
根據食品券項目的規定,收入必須在一定的標準之下才可以領取食品券,其中基本的月收入規定為:一口之家不得超過1174美元;三口之家不得超過1984美元;六口之家不得超過3200美元;八口之家不得超過4010美元(夏威夷、阿拉斯加因為生活指數較高,另有規定)。此外,老人、殘疾人的收入標準適當提高。當然,收入只是領取食品券的主要標準,如果銀行裏有存款或有其他財產,也會影響到食品券的領取。
如果符合領取食品券的條件,每個月可以得到的食品券最高額如下:
一口之家200美元、三口之家526美元、六口之家952美元、八口之家1202美元;八口以上每增加一人加150美元。
食品券項目雖然只是整個美國社會福利體系的一個比較小的組成部分,對社會穩定也大有好處。但由於食品券的發放是幫助民眾解決“食”的問題,所以食品券只能購買食物。有一些得到食品券的人用不完食品券,就想方設法將食品券改做他用。常見的是“少買、多付、找現錢。”去年11月,一名聯邦臥底探員在堪薩斯一家名為Alnoor的食品店購買了一包口香糖以及一些餅乾,他用食品卡付了306美元給店主,店主莎瑪則找給他180美元現金。這是典型的食品券欺詐行為。經過長期調查,聯邦檢察官對Alnoor食品店以及另外一家食品店業主提起訴訟,據起訴書所說,這兩家食品店共有2600起食品券欺詐,從聯邦政府中獲取了約58萬美元的不當好處。
文章來源:美國駐華大使館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