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幫弱勢群體打工傷官司而出名的重慶立太律師事務所主任周立太,作為美國國務院國際訪問者計畫的被邀者,於2005年4月30日前往美國各地進行交流訪問,5月24日返抵重慶。周立太在美期間,訪問了美國國會、國務院、聯邦高等法院及部分州的政府機構,與美國律師協會及哈佛大學、斯坦福大學、伯克利大學等學校法學院的專家教授進行了廣泛的交流和對話……
21天,寫了兩本日記。周立太對此行感覺良好。另一種法律體系下的美國式生活,在他對若干細節的敘述中變得瑣碎而生動。他說,美國人不是通過我偷窺中國底層生活,相反,他們已經感覺到了中國法制的進步。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如同景點,可自由出入
到達華盛頓的第二天,我就應邀請訪問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這天正好是個星期天,美國總統布希正在白宮前面的一座教堂作祈禱。當時很多老百姓和布希一起前往教堂,我很詫異,沒想到翻譯陸先生聳聳肩說:你也可以進去一起做禱告。
我不信教,沒進去。
走在去法院的路上,街上到處是麻雀、松鼠,在人身邊跳來蹦去。法院的大門口,沒有人站崗、也沒有工作人員要求登記,門口只有一台安檢機,任何一個老百姓都可以進去,無須理由、也無須證件,只需穿過這道安檢門就成。翻譯陸先生說,在“911”之前,這道門都不用過,“911”之後,安了這個東西,防恐怖分子。
在美國最高聯邦法院,老百姓可以隨便喝水,隨便打電話,我還小心眼,以為電話只是擺設,試了一下,果然通了。大廳裏有所有的資料,除國家機密、商業秘密、隱私案件之外,老百姓自己都能調出案卷資料查閱,沒有任何費用,只需支付複印費。
這天是星期天,很多小孩來法院,聯邦最高法院派有專門的工作人員來作講解。在一個大法庭,他們在講聯邦制度,法律,大人、小孩們坐在那裏,聽得津津有味。讓人詫異的是他們還在介紹聯邦最高法院法官們的工資,我趕緊拿筆記下來,他們首席大法官的年薪是28.8萬美元。
美國政府請我去,但不請我吃飯
去美國訪問這麼多地方,讓我感到驚奇的還是沒人請客吃飯。在美國國務院訪問時,到了中午,工作人員都拿出自己帶的便當。在各個政府機構工作的公務員都有一個習慣,就是早上出門時,都帶一盒飯,到了中午,就在辦公室的公共烤箱熱一下吃。
接待我的官員,自己掏錢給我買了一份飯。在政府機構裏,沒有“請人吃飯”的項目列支,更沒有公款吃喝。美國人的邏輯是,每個人就業,政府已經支付了工資。在美國21天,只有紐約大學的一個中國教授自己掏錢,請我吃了一頓稍微“豪華”的午宴。其他的時候,我都是和翻譯陸先生在街頭的小餐館就餐,付費當然是一人一半,AA制。
我注意到,美國很多政府機構的辦公室都很簡陋,我參觀的辦公室,都是一般的條形辦公桌,座位沒有級別之分,每週、每月、每季度,美國的財政部都通過互聯網,向社會公佈政府開支情況,接受社會監督。我是受美國國務院邀請去的,他們為此要支付一筆費用,但政府機構都不自己操作,他們都是委託一個非政府機構來安排。我的行程、住宿費、交通費、生活費,他們都一一核定好了。這樣,他們就避免了政府裏面的官員利用這種機會腐敗。
美國人把錢算得乾淨利索,我很有體會。我買支牙膏,都是交了稅的。我每天早上去賓館大廳結賬,他們都會給我一張單子。這張單子上羅列的是我要交納的稅費:向聯邦政府交多少、州政府交多少、城市管理交多少,羅列得清清楚楚,毫不含糊。我住100多美元的房間,通常要交20多元的稅費。
老百姓雖然交稅,但仍然有很多便宜可撿。在紐約,你買一種7塊錢的票,就可以坐任何公共交通工具,當然飛機不行。在波士頓,公車根本就不要錢,那天我和翻譯走了幾個地方,一分錢車費都沒付。
不給工人辦保險,每天罰款100美元
去美國,我格外關心的還是老本行,與工傷有關的法律問題。我訪問了麻州省勞動廳。他們的勞動廳裏有法官、律師。我說,你們的法官自己判自己的勞動案,沒有作弊行為?他們說,美國是宗教國家,他們相信這樣做會受到上帝的懲罰。
勞動廳將每個月、每一季度發生的工傷都統計出來,對外公佈。但他們的工傷範圍很大,比如你長期坐著幹活,屁股坐痛了,也算工傷;你寫材料眼睛寫痛了,也是工傷。從1965年至今,麻省有50多萬工傷。
涉及的勞動官司,他們也有到相當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地方先仲裁,然後起訴法院的程式。
勞動廳也管保險的事,如果這個企業沒給工人買保險,勞動廳接到投訴後,就向企業發出通知,要求在14天內前去辦理。過了14天之後,勞動廳就以每天100美元/個人,對企業進行罰款。我想,如果100個員工沒辦,企業不就每天要支付1萬美元的罰款,這可真讓人受不了,不趕快辦可不行。
讓我很奇怪的是一個州政府的勞動廳竟然有100多人負責整理各種檔案,光律師就有14人。機構很臃腫。
美國的法律援助律師都實行年薪制
美國也有法律援助。它有法律援助律師事務所,針對的是“低收入者”。低收入並不是說此人無生活來源,各個州的界定不一樣。
法律援助律師事務所的來源很明確。每個援助律師事務所提前要將經費預算出來。比如明年預算1000萬用來法律援助,那麼,州政府要支付其中40%,另一部分由其他社會律師、基金會和法律援助律師事務所收到的所有錢的利息來填充。
法律援助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也是年薪制,一般的律師是每年3.5萬美元,大律師是8.5萬,比社會律師要低一些。在美國,任何一個州都規定,當事人打官司所得的賠償,都由律師轉交。所以律師一般不用擔心打了官司收不到錢。
我問了他們,怕不怕律師握著當事人的錢吃拿卡要,他們說,不怕,因為一旦被發現,這名律師將終身禁業。
在美國,考律師沒有太高的門檻,每年的過關率在99%以上。這可能跟他的教育有關。高中畢業後,學生不能直接考法律專業,只有等到大學本科畢業後,才能考。因此,法律專業畢業的,都是研究生了。他們考律師資格,當然很簡單。律師資格獲取後,沒有我們這樣一年的實習期,他們可以直接接案子、打官司,甚至開所。
他們的律師可以個人申請辦所,也可以像我們這裏一樣合夥,沒有太多的限制,比如辦公室,你沒有,好,你可以在汽車上辦公。他們每年都要進行一次再教育,以保證從業品質。對律師的管理,大一點的所都有自己的律管會,政府裏面有很多律師,他們在行業上也屬律師協會管。惟一讓人覺得麻煩的是,你在這個州考的律師牌,到另一個州執業的話就不行,你必須又要去考那一個州的律師牌,這就是各個州法律不統一帶來的弊端。
但在美國,律師的地位很高,我去看他們開庭,法官說話心平氣和的,沒有人大聲吼叫,沒有訓斥,律師的人格和法律地位得到了充分的尊重。
乞丐要錢很不容易,因為美國人不會同情他們
在波士頓,我去體驗了美國的救濟站。
救濟站設在城市的中心區域,救的就是“沒飯吃的人”。我們當時經過那裏時是早上。很多人在那裏排隊,翻譯陸先生就帶我排在隊伍中去體驗。我很忐忑,怕人家不給,又很不好意思,總覺得這是乞丐才去的地方。不料,排到視窗,自然就領到一份,陸先生也領到一份。
我一看,什麼都有,三明治、蛋糕、麵包、雞蛋、牛奶。我問陸先生,是不是都是沒飯吃的人才來,他居然說,他來吃過很多次了。我一聽就笑了。他是三代華裔,是美國國務院翻譯,曾多次接待中國高層領導,按說地位並不差。陸先生說這很正常,很多人都來這裏吃飯,只要你願意,排隊吃了就走人。對於那些真的“吃不起飯的人”,這裏也是天堂,他們一天三頓都可以在這裏吃,吃完之後,還能在這裏找個地方休息。
我一看,果然,吃的人並不是衣衫襤褸的窮人,食客大約有80人,一般在30歲以上,男人占多數,吃得滿臉是油。
讓人奇怪的是,我走了五座城市,但只看見三個乞丐。這些乞丐都不是殘疾人。在美國,殘疾人的福利很好。我和一個乞丐聊天,才知道這個傢夥好逸惡勞。翻譯陸先生說,在美國,乞丐一般是生活作風糜爛、日嫖夜賭和這些好逸惡勞的人,他們要錢很不容易,因為美國人不會同情這些人。
美國司法界通過我瞭解中國法制進步
除了瞭解美國之外,我到很多地方都會有一個小型的演講。我用我自己的律師生涯,來介紹中國律師制度發展的進程。我說我是一個只有小學二年紀文化的農民,通過自學當上律師,而現在,中國考律師的文憑至少在大學專科以上,而且必須是全國的司法考試。這些都說明,中國的律師素質在逐步提高,律師制度正一天天走向完善。
我通過自己9年打的5000多起勞工維權案,證明中國的勞工維權正走向成熟,政府的立法也越來越完善。
在美國訪問這21天,我也有自己的很多看法。美國雖然是法治國家,但還是有很多缺陷。它的各州法律不統一,就造成公民適用法律不平等,承擔的法律後果就不一樣。
我們在立法上,很多方面還走在了美國的前面,比如工傷,我們國家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傷,明確界定為工傷,更具有操作性、更具人性化,而美國就沒有。
美國也有很多地方人浮於事。比如華盛頓州的勞動廳就有3600多工作人員,機構太臃腫。還有就是他們的勞動爭議案程式很複雜,居然還規定用人單位可以遞交不願賠償的書面表述。
(資料來源:《時代信報》,http://finance.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