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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婚戀觀新趨勢(上):年輕男性更願意結婚
流覽次數:3665     添加時間:2012/9/20

中國大陸有檔婚戀交友真人秀電視節目“非誠勿擾”聽說很紅,不久前有機會看了其中的幾集,的確很有意思。不過,在觀看的過程中發現了一個秘密:很多女嘉賓擇偶時的一個重要條件,是希望男嘉賓與她一起孝順自己的父母,在回答問題時,只要男嘉賓表示願意與女嘉賓一起照顧她的父母時,就會獲得滿場觀眾的喝彩。“是否孝順父母”成為擇偶的重要條件之一,這在美國年輕人的觀念 中簡直是不能想像的,如果要說美中兩國婚戀觀有何不同,我以為這可能是最大的不同點之一。

最近看到兩份有關美國人婚戀觀的調查報告,發現這些年美國人的婚戀觀發生了一些變化,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年輕男性的結婚意願比女性更高。而美國人的婚戀觀與中國人有何不同,也可以從這兩份調查報告中看出一個大概。

根據《時代》雜誌與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的聯合調查,對於“是否願意結婚”這個問題,在所有被調查者中,只有46%的人回答願意,其中與父母住在一起的人回答願意的為64%、從未結過婚的人回答願意的為58%、離婚或喪偶的人回答願意的為22%。可以看出,雖然從總體上看願意結婚的人的比例不到一半,但如果不考慮離婚或喪偶因素的話,願意結婚的人的比例還不算太低,尤其是與父母住在一起者願意結婚的比例高達近三分之二,說明傳統家庭因素對人們的婚姻觀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是否可以這樣認為,與父母住在一起的孩子,更感覺到家庭的溫暖,也更願意有自己的家。但從美國的現實情況看,子女成人後與父母住在一起的比例很低,2008年父母與子女一起住的家庭只占27%。我過去有個鄰居,他家有個近30歲的兒子與他們一起住,我兒子就常說,這個男的看上去好像很可憐,怎麼這麼大了還與父母住?

當問到“婚姻是否已經過時”這個問題時,39%的人回答是肯定的,而在1978年時,這一比例只有28%。這三十年來,已經有超過三分之一的人將婚姻看得可有可無,甚至覺得結婚是老土的過時做法。在對這一問題的回答中,父母離婚後沒有再結婚,但又與異性同居者對子女的影響最大,這些子女認為婚姻已經過時的比例高達62%。使人驚奇的是,具有大學文化程度者贊同“婚姻已經過時”看法的比例最低,只有27%。過去人們的一般印象是文化程度越高,對婚姻的看法越開放,現在看來並非如此。

在對家庭的看法中,77%的人認為結婚對撫養孩子比較有利、37%的人認為婚後可以有正常的性生活、35%的人認為婚後經濟上比較安全、29%的人認為結婚後比較幸福。可以看出,在對婚姻的積極看法上,最重要的因素是撫養子女,其他諸如性生活、經濟收入、幸福感等都不大重要,所占比例最多只有三分之一。

在婚後“丈夫賺錢養家、妻子料理家務以及照看孩子”的問題上,只有30%的人認可這一模式,而在1977年時,這一比例是43%。這表明越來越多的人對丈夫主外、妻子主內的傳統家庭模式不以為然。但有趣的是,當問到“誰應該成為家庭經濟的主要支柱”時,67%的人認為應該是男性,33%的人認為應該是女性。我看到這兩個資料時,深感其中的矛盾之處:男主外女主內不行,但賺錢卻依然是做丈夫的主要責任,這對於男性來說,似乎有點要求過高了。

據“配對網站”(Match.com)的統計,在21至24歲年齡層中,男性比女性的結婚願意更高,這一發現使德克薩斯州奧斯丁分校的社會學家、《婚前性行為在美國》(Premarital Sex in America)作者之一的馬克•雷格魯斯(Mark Regnerus)感到驚奇,他表示2002年的一項調查表明這個年齡段的女性比男性更願意結婚,也許時代變得太快了,所以現在年輕男性更認同婚姻。配對網站的統計還發現,在25到55歲這一年齡段,女性比男性更願意結婚;過了55歲以後,男性願意結婚的比例又開始超過女性。從總體上來看,希望結婚的比例與年齡成反比,年齡越大,願意結婚的比例越低:21到24歲者超過75%、25到29歲者為65%、30到34歲者為52%、35歲到39歲者為41%、40到44歲者為38%、45到54歲者為31%、55以上者在18%以下。

 

文章來源於:美國駐華大使館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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