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材料
→主要證明文件
1)州政府或海外領事館出具的出生證明
2)有效護照
3)公民證
4)歸化證
5)結婚證明
6)離婚證明
7)合法的更名證明
1)州政府或海外領事館出具的出生證明
2)有效護照
3)公民證
4)歸化證
5)結婚證明
6)離婚證明
7)合法的更名證明
→次要證明文件
1)蓋有教堂封印的洗禮證明,記錄了在美國的出生日期和地點及受洗的日子
2)由對申請人出生狀況熟悉的人提供的宣誓書
3)學校記錄(最好是小學的),有入學日期、學生出生日期和地點及其父母的出生地點和名字
4)人口普查記錄
5)軍隊證明
→親屬關係證明【申請人應根據不同關係而提交不同的證明材料】
申請父母移民:
1)子女出生證,若子女現在的名字和出生時的不同,必須提供合法的更名證明
2)戶口本或戶口謄本
3)戶口本(戶口騰本)影本
4)父母結婚證
5)父母雙方前段婚姻結束的證明(如離婚判決,死亡證明,婚姻無效判決書等)
申請子女移民:
1)子女出生證,如果子女現在的名字和出生的時候不同,必須提供合法的更名的證明
2)戶口本或戶口謄本
3)父母結婚證
4)父母雙方之前有過婚姻的,提供前段婚姻結束的證明,如離婚判決,死亡證明,或其他可以證明婚姻結束的文件
5)女兒的結婚證
申請兄弟姐妹移民:
1)兄弟姐妹的出生證明
2)戶口本或戶口謄本
3)父母的結婚證
4)父母雙方前段婚姻結束的證明(如離婚判決,死亡證明,婚姻無效判決書等)
5)姐妹的結婚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