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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稱:美國公民申請子女移民操作指南--21歲以下未婚子女(境外)
美國公民申請子女移民操作指南--21歲以下未婚子女(境外)
編號: AA-005
類型: eBook
類別: 移民->親屬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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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說明

【用途:】
美國公民有資格為其子女申請移民,而且其21歲以下未婚子女可以馬上開始美國海外領事館簽證辦理。一旦通過,將獲得在美國的永久居留權(綠卡),即有權無限期在美國居住、工作、或學習。

【法源依據:】
INA § 101(b)(1) & (c)(1) ,8 USC § 1101(b)(1)& (c) (1),INA § 201(b)(2),8 USC § 1151(b)(2),INA § 203(a)(1),8 USC § 1153(a)(1),INA § 203(a)(3),8 USC § 1153(a)(3)

【申请注意事项:】
1、美国公民为其21岁以下未婚子女申请移民时,若双方都在美国境外,可以直接向公民子女所在辖区内的领事馆递交移民申请,这样做可以节省申请时间。
2、美国公民为其21岁以下未婚子女申请近亲移民第二优先IR-2时,根据儿童身份保护法案,其子女的年龄可以在提出申请的当日冻结,即使申请办理期间公民的子女的年龄已经超过21岁,也可以以合法的“儿童”身份移民。

相關問答
1. 公民的離婚子女是第幾優先?
  離婚的子女仍屬於未婚類別的。如果未滿21歲,則屬於IR-2,如果已滿21歲,就是F-1了。
2. 如果申請時在21歲以下,但等待配額時超過21歲,是算21歲以下還是21歲以上?
  申請人在申請時如果是21歲以下,等待配額時即使超過21歲,也可以受到CSPA兒童身份保護法案的保護,以兒童身份申請移民。
3. 是否可以為繼子女申請移民?
  可以,但父母必須在此子女滿18歲之前就已經結婚。
4. 公民為21歲以下未婚子女申請移民,此子女的孩子是否可以跟隨申請?
  不可以,但在21歲以下未婚子女的移民申請獲得批准之後,可以為小孩申請跟隨移民(Follow to join)。
5. 父親為在境外的女兒申請移民簽證時,如果檔不能證明父女之間的親屬關係,會有什麼問題?
  移民局會要求血液檢驗。女兒在境外,他可以得到有條件的批准,但是如果結果顯示沒有父女的親緣關係,批准會被撤銷。移民局還可能建議DNA檢驗。拒絕接受血液或DNA檢驗,申請會被否決。如果父女倆有宗教上的忌諱,會另作考慮。
6. 在移民局批准申請時,美國公民子女已入境美國並打算在美調整身份,該如何處理?
  在不需等待配額時或在配額排到後,需向芝加哥鎖定信箱遞交移民申請批准的I-797通知書和調整身份申請,但最好在入境90天后送件,以免被認為不是誠意使用非移民簽證。
7. 在親屬移民簽證申請未決期間,公民未滿21歲的未婚繼子女能否到美國居住?
  可以。美國公民可以為未滿21歲的未婚繼子女申請K-4簽證。K-4持有人可以在美國居住,還可申請工作證,在美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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