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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稱:H-4:H-1、H-2、H-3 配偶及子女簽證申請操作指南
H-4:H-1、H-2、H-3 配偶及子女簽證申請操作指南
編號: BB-014
類型: eBook
類別: 非移民->工作/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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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說明

【用途:】
持H-1,H-2,H-3簽證在美國短期工作者之家屬,包括其配偶和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可申請此類非移民短期簽證赴美與親人團聚或隨其同行美國。

【法源依據:】
INA§101(a)(15)(H), 8U.S.C§1101(a)(15)(H)

【申請注意事項:】
1.H-4簽證持有人的居留期限與伴隨家屬H-1B, H-2A, H-2B, 或 H-3簽證持有人的居留期限一致,最長可以在美國停留6年。但是一旦所依親屬喪失有效身份,那麼H-4伴隨親屬也將失去身份。
2.對於以配偶身份申请H-4簽證的人群而言,他們可以夠享受在美國合法工作的權益,條件是他們獲得就業授權文件(簡稱EAD卡,也稱工卡);而以子女身份获得H-4簽證的人群则可在满21周岁以前享受美国本地学生的受教育条件。
3.H-4簽證持有人可以在美國工作,申請社會安全號碼。也可以獲得駕照,開設銀行帳戶,獲得国税局的个人税号(Individual 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 ITIN)交纳税务。

相關問答
1. 我在美國獲得碩士學位後,接收了一家美國公司的聘用,並由該公司為我申請了H-1簽證。但是,我的妻子和孩子還在中國。我想為我的妻子也辦理簽證去美國,可又擔心我們的兩個孩子太小,長期沒有父母照顧會對他們的成長不利,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您的妻子和兩個孩子可以一同申請H-4簽證。它是專門為持H類簽證在美國短期工作者之家屬設計的一種簽證,包括配偶和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由於美國移民法規定對子女有年齡和戶因狀況的限制,因此您的孩子年齡小反而是優勢。他們均可以享受美國的各種福利,尤其是孩子在未滿21周歲前在美國上學不用交付國際學生的學費且無須另行變更身份。
2. 我先生去年持H-1B簽證去美國工作時為女兒一併申請了H-4簽證。而當時我生病住院未能同行。請問我能申請其他簽證去美國和他們團聚嗎?
  您可以不必考慮其他類簽證,直接申請H-4簽證就可以了。因為H-4簽證的申請人可以選擇與其所跟隨的H簽證持證人一同申請,也可以單獨申請。只要在您先生的簽證有效期內即可。
3. 我媽媽今年年初持H-1B簽證去美國工作,當時我爸爸與其一併申請了H-4簽證。而我卻因該學期的學業未完成而未能同行。請問我現在應該能申請哪一種簽證去美國和他們團聚呢?
  您可以與您的父親一樣,直接申請H-4簽證就可以了。因為H-4簽證的申請人可以選擇與其所跟隨的H簽證持證人一同申請,也可以單獨申請。只要在您母親的簽證有效期內即可。
4. 我丈夫即將持H-3簽證去美國接受培訓,我想申請H-4簽證與其同行。請問其手續是否很複雜,準備材料是否也很多?
  申請H-4簽證的手續和準備材料都很簡便。只需備齊以下材料遞交轄區包含您所在居住地的美國海外領事館即可: a.與在美國的H簽證持有人的關係證明。比如:結婚證書原件及英文譯本,子女出生證明,結婚相片等等; b.在指定的中信實業銀行分支機搆,或通過郵寄形式向美國在台協會繳納非移民簽證申請費的收據; c.提供說明所跟隨的H簽證持證人的身份證明材料。比如:I-797B批准通知書,赴美時的簽證及其I-140卡的影本,護照等等; d.證明申請人有足夠的資金使其不會成為公眾的負擔,且不會在美國尋求非法就業。比如所跟随亲属的收入情况证明、自己的存款、或亲朋好友的汇款单等; e.有回国意向的证明材料。如国内的房产,主要亲属关系,未了结的工作等等。
5. 我一個月前拿到H-3簽證來到了美國,而我丈夫與我一同提交的家屬簽證申請卻因面談失敗而被拒絕了。請問他下次再申請該簽證時應該在面談部分做何準備呢?
  面談是獲得簽證前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千萬不能掉以輕心。在面談中除了注意通常的禮儀談吐外,還應該注意在面談過程中向簽證官力證以下幾點: ·婚姻關係或父子/母子關係屬實 ·沒有在美國工作的意向 ·若將在美國接受教育,您還應該向移民官證明您具備一定的語言能力,或者您將先在某個語言學校就讀等等 ·申請人有回國的“約束力” ·申請人回國後的上學/工作問題會得到妥當的解決
6. 我準備申請H-4簽證跟隨我先生去美國生活,請問我應該如何證明我沒有移民美國的意圖,而是將在簽證到期時回到我的原居住國?
  您只需要證明您的原居住國對您回國存在著牢固的約束力,具體而言,應該著重注意以下幾點: a.在美國境外有不想放棄的住所。如在美國境外購置的房產並未轉賣的證明,甚至是自己的祖墳或為自己提前購買的墳地在原居住地等。 b.在原居住國有難以放棄的經濟關係。例如擁有理想的工資收入、公司股票、銀行存款,擁有自己的汽車、房產、土地、公司等。 c.在原居住國有未了的職業關係。比如,申請人出示目前所在單位開具一份在職證明或休假證明,說明在其在美國生活期間,原單位將為其停薪留職等。 d.在原居住國有著重要的家庭及社會關系。建议证明自己某些重要的家庭成员仍然将在原居住国长期生活,表明受益人热爱自己亲戚朋友,将会回国和他们团聚。
7. 一年前,我先生成功申請到了H-1B簽證。目前,我已經獲得了H-4簽證到了美國,同時,有一家美國公司想雇用我,請問如果我接受了該工作的話,會不會使我失去身份?
  根據美國移民法的相關規定,H-4簽證受益人可以在美國參加工作,條件是他們獲得就業授權檔(簡稱EAD卡,也稱工卡)。這裡的工作,指的是以半職或全職的方式提供服務,以換取酬勞、財物等等,其中也包含了自我聘用的方式(就是自己開公司雇自己)。所以,您現在已經入境美國,您可以在H-4身份下工作,不會失去身份。 
8. 我持B-2簽證赴美探望我持H-1B簽證在美國工作的未婚夫,在此期間,我們舉行了婚禮,此時我是否已經可以申請H-4簽證了呢?
  可以。美國移民法規定,若已持B-2短期探親簽證進入美國的外籍人士赴美後與持H-1B簽證者結婚,同時,若他/她也符合其他申請該簽證的條件,那麼,他/她就可以申請改變為H-4的身份留在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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