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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條件式綠卡持有者在兩年到期前必須和美國公民配偶或永久居民聯合提出“去除條件式身份申請”。得到批准才能得到永久居留權,否則將失去綠卡身份。
【法源依據:】
IMFA (Immigration Marriage Fraud Amendments of 1986),8 CFR §216,8 CFR§235.11(b),INA §216,8USC§1186
【申請注意事項:】
1.聯合申請通常不需要面談,但如果移民局懷疑婚姻合法性,會要求面談。
2.如果移民局要求面談,而申請人和配偶没有参加,申请会遭拒绝。
3.如果申请人出于不可控制的原因而未能及时的进行申请,如有合理理由,移民局仍会接受此过期申请(late filing)。
1. | 持有條件綠卡的小孩應如何申請去除條件式身份? |
如果申請人小孩的有條件居留身份是在申請人得到相同身份的同一天或在之後的90天內得到的,即可與父(母)一起申請。如果不是,則不能跟隨父(母)一起申請,需單獨遞交申請。 | |
2. | 如果夫婦已分居,但正在和解,如何辦理去除條件式身份? |
如果申請人的配偶願意配合,則可聯合提出去除條件的申請,如果不願配合,則必須終止婚姻並單獨提出豁免申請,或以極大困境為由申請豁免。 | |
3. | 沒有及時申請會有什麼後果? |
如果沒有及時申請去除條件身份,綠卡身份會自動終止,移民局將開始驅逐程式。 | |
4. | 逾期停留將遭到怎樣的懲罰? |
若逾期超過180天,後又自動離境,3年內不得再次入境,若超過1年,10年內不得再次入境。 | |
5. | 如果條件式身份到期前的90天必須到美國境外旅遊,是否需要在出境之前提前遞交申請? |
不需要。可以在回到美國後的90天內遞交去除條件式的申請。 | |
6. | 申請期間,是否可以出國旅遊? |
可以,過期的綠卡和費用收據可作為臨時的工作許可證明和旅行檔。申請人可憑此出境旅遊。如果小孩與父/母同時申請,在旅行前應該到當地的移民局辦公室,在孩子的護照或I-94表上蓋臨時的I-551章。 | |
7. | 持條件式綠卡的時間是否可以算入歸化入籍的所需時間? |
可以。歸化入籍要求申請人成為永久居民5年(配偶是美國公民,申請人成為永久居民3年即可),條件式身份亦是永久居民身份的一種。 | |
8. | 申請期間是否可以歸化入籍? |
在申請期間,只要申請人符合歸化入籍的要求即可申請歸化入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