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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持有條件式綠卡的子女的條件式居留身份是在其父(母)得到相同身份之後的90天內得到的,或者其持有條件式綠卡的父(母)死亡,就必須單獨提出去除條件的申請,以獲得永久居留權。
【法源依據:】
IMFA (Immigration Marriage Fraud Amendments of 1986),8 CFR §216,8 CFR§235.11(b),INA §216,8USC§1186
【申請注意事項:】
1.如果申請人子女的有條件居留身份是在申請人得到相同身份的90天后得到的,即不能跟随父(母)一起申请,需单独递交申请。
2.如果条件式居民父/母死亡,子女可以立即递交申请。
3.如果申请人出于不可控制的原因而未能及时的进行申请,如有合理理由,移民局仍会接受此过期申请(late filing)
1. | 在作為條件式居民的兩年期間,孩子滿21歲,是否還能去除條件式? |
可以。在條件式居留期間滿21歲或結婚的孩子仍然符合去除條件式的規定。 | |
2. | 小孩子單獨申請時,是否要在父/母的去除條件式申請通過之後才能遞交? |
不必等父/母申請通過之後再遞交,只要父/母已經遞交了去除條件式的申請,小孩即可在自己身份到期的前90天遞交。 | |
3. | 小孩遞交單獨申請後,父母的聯合申請被否決,小孩的申請是否就被否決? |
是的。小孩的條件式身份是基於父/母的條件式身份之上的,如果父/母的條件式身份被終止,小孩的身份當然也就終止了。 | |
4. | 不遞交申請會有什麼後果? |
如果沒有及時申請去除條件身份,有效期到期時,綠卡身份會自動終止,移民局將開始驅逐程式。 | |
5. | 申請期間,是否可以境外旅遊? |
可以,過期的綠卡和費用收據可作為臨時的工作許可證明和旅行檔。申請人可憑此出境旅遊。 | |
6. | 申請未決時,是否屬於逾期停留? |
不屬於,只要移民局接受了申請,就不算逾期停留。如果申請被否決,從否決之日開始算為逾期。 | |
7. | 逾期停留將遭到怎樣的懲罰? |
綠卡身份終止後必須離開美國,若逾期超過180天,後又自動離境,3年內不得再次入境,若超過1年,10年內不得再次入境。 | |
8. | 持條件式綠卡的時間是否可以算入歸化入籍的所需時間? |
可以。歸化入籍要求申請人成為永久居民5年,條件式身份亦是永久居民身份的一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