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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幫助符合一定移民資格的外籍人士申請參加DV計畫並獲得DV簽證
【法源依據】
《移民國籍法案》INA § 203(c)條款
《美國法典(8)》8U.S.C. § 1153(c) 條款
《美國聯邦法典(22)》22C.F.R. §40.105條款
《美國聯邦法典(22)》22C.F.R. § 42.33(b) 條款
【申請注意事項】
1.與其它獲得永久居民身份的方式不同,通過DV計畫獲得永久居民身份的方式不需要外籍人士獲得親屬或雇主的擔保。
2.所有申請都必須用電子手段完成并提交,不能再用邮寄方式进行提交。
3.申请人必须在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申请。每位申请人不得提交一份以上的申请。
1. | 是否有並非出生於有資格的國家而仍可以申請參加DV計畫的情況? |
根據移民法案的規定,“本國生人”也可意謂為:某人有資格被“歸屬”於某個除了其自己出生國以外的另一個國家。假若一位申請人的出生國無資格申請本年度的DV計畫,只要符合一定條件。該申請人可以認定自己為“歸屬”于配偶的出生國或父母一方的出生國。認定不同歸屬的申請人必須在提交申請時注明此一情況。 | |
2. | 我和妻子已經分居但尚未離婚。我要申請參加DV計畫。在提交申請表格時,我是否需要把妻子也列入申請表格? |
這要視情況而定。如果你與她已正式分居,即有法庭承認的同意書或法庭判決,就不需要這麼做。但是如果不是正式分居,沒有法庭承認的同意書或法庭判決,你就需要這麼做。 | |
3. | 提交DV計畫申請表格時,我是否需要列出所有的子女? |
這要看你的子女的情況。你必須列出所有不滿21歲的未婚子女, 不管是你的親生子女,配偶的子女,或是按照本國法律正式收養的子女(除非該子女已為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 ,即使他們目前不與你同住或你不欲他們以抽籤移民簽證計畫移民。 | |
4. | 申請DV計畫有沒有最低年齡限制? |
申請該計畫沒有最低年齡限制,但是在進行申請時,對於主要申請人有關高中學歷或工作經驗的要求,將實際上使多數年齡不滿18歲的人,不符合申請條件。 | |
5. | DV計畫的申請人是否有特殊資格對不符合簽證條件的任何理由申請豁免? |
沒有。申請人受到移民法案闡明的有關不符合移民簽證條件的所有理由的制約。除了法案的一般規定之外,沒有對不符合簽證條件的任何理由實行豁免的特別條款。 | |
6. | 如果我沒有掃描器, 我可不可以把我的相片寄給我在美國的親戚, 由他們來掃描我的相片, 儲存在磁片, 並把磁片寄給我, 讓我申請? |
可以,只要相片符合指南裡的要求,而相片跟申請表格被一起提交。所有的登記(相片和表格一起)可以從美國電子遞交。 | |
7. | 我可不可以在網上儲存表格, 先填一部份, 等一會才回來再把其餘的填妥? |
不可以, 這是行不通。DV計畫申請表的設計是要在同一個時間把填好表格遞交。然而, 因為表格是有兩部份, 和因為網路可能有錯誤。DV計畫電子申請系統從下載表格到網頁收到以電子遞交的表格過程中會有60分鐘。如果超過60分鐘而還沒有收到以電子遞交的表格, 所有之前遞交的資料將不被處理。這是為了保障不會因之前遞交未填妥的表格而把隨後遞交填妥的表格當作是重複。因此,你必須確保在60分鐘內完成申請表格。 | |
8. | 如果所遞交的數位相片不符合規定, 系統會自動拒絕有關E-DV申請表, 並通知寄出者, 這是否說明我可以再次遞交我的申請? |
可以,你可以再次遞交, 因為那份申請自動被取消, 並沒有遞交到DV計畫電子申請網頁,不算是遞交的申請表格, 也不會有確認通知信寄出。如果因相片不符合規定而在寄出時有問題, 它會被網頁自動取消。然而, 因網路的問題, 無法估計需要多長時間來通知寄出者有關的取消。如果申請人能自行解決問題, 而能在60分鐘之內再次遞交第一部份或第二部份表格。這就沒有問題。如果不是, 申請人必須從頭開始來遞交表格。申請人可以無限次遞交表格直至填妥的表格被接受並有確認通知書寄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