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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
INA§203(b)(3)和8U.S.C.§1153(b)(3)
8 C.F.R§204.5(1)(3)(ⅱ)(C)
O.I. §204.4(d)(5)
【申請注意事項:】
1、專業人員必須證明其具有美國學士學位或外國同等學歷,且申請的職位必須要求申請人至少有學士學歷才能符合職務要求,对工作经验没有要求。
2、申请此类签证的外国人不可以用教育及工作经历相结合来替代相当的学士学历。
3、美方雇主需要提供一个永久的全职工作机会,即该工作没有一个固定的雇佣期限,雇主必须为受益人申请劳工证。
4、EB-3的受益人应该符合职务的要求,雇主并能够支付适当的薪资。
1. | EB-3職業移民中的專業人員對學歷和工作經驗有何特殊要求? |
EB-3的第一類,即專業人員的勞工移民,是擁有美國大學或國外同等學歷專業的移民。申請人需是在專業領域內有學士學位的專業人士。如果你的大學學歷不是美國大學頒發的學歷證書,那麼就需要經過美國有資格的學歷驗證機構對你的學歷進行驗證。移民局對這一類人員有額外的限制,即外國人不可以用教育及工作經歷來替代相當的學士學歷。但對工作經驗沒有什麼特殊要求。 | |
2. | 美國對申請EB-3職業移民的衛生保健工作者有何規定和要求?我是一名保險行業的醫療顧問,是否也符合EB-3的移民範圍? |
2003年7月,國土安全部(DHS)又發佈了一條關於實施認證要求(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的規定。規定裡說明非臨床衛生保健工作者不符合認證要求,非臨床的工作職位是那些不要求和病人護理有直接或間接關係的職位。但是並不限制醫學教師,醫學研究員,衛生保健設備的管理人員和保險業行業的醫學顧問等職業。所以您可以申請EB-3專業人員移民簽證。 | |
3. | 三年前,我持H-1B簽證來美國從事醫學專家工作,且來美之前已經獲得了資格認證。目前我想調整身份為EB-3專業人員的勞工移民,請問,我是否需要出示我的資格認證呢?該認證是否仍有效? |
您需要出示您的資格認證。外國人在被簽發簽證入境美國、改變身份或調整身份時,其認證資格必須保持有效,且外國人在入境美國或調整身份時都需要該認證。認證資格從前發起有效期為五年,因此,您的資格認證在五年有效期內仍然有效。 | |
4. | 我曾經在聖地牙哥一家大型公司工作(設計工程師),那家公司在2001年3月為我遞交了勞工證申請和I-140申請並且都獲得了批准,2002年1月開始我換了雇主到了現在的公司(CAD製圖設計師)。現在我要申請I-485調整身份,是否可以利用前任雇主替我申請勞工證的日期來獲得更早的優先日期? |
只要替你申請勞工證和I-140的前任雇主不撤銷你已經獲得批准的勞工證和I-140申請,並且願意提供你申請I-485調整身份時移民局要求的相關材料,你就仍然可以延用前任雇主替你申請時的優先日期進行I-485的申請。 | |
5. | 我是一名中國式賓館的經理,現在我想聘用一位中國酒店管理人才並為他提起EB-3 移民申請,請問在向勞工部提出勞工證申請時和還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
雇主在聘用外國員工時必須留心以下情況:該外國人的學歷必須與所要從事的工作的要求相符, 不能低於最低工作要求,也不能相對所提供的工作職位來講資歷過高,或者該外國人在和所提供的工作毫不相干的領域內受訓過(比如一個內科醫生被提供的工作職位是一餐館的經理),所以招聘的外國員工最好是一直從事酒店管理的專業人員或受過兩年以上專業的訓練。 | |
6. | 我現在持F-1學生簽證在美國就讀大學,我打算獲得學位後繼續留在美國工作並通過申請專業人員的勞工移民獲得綠卡。請問,除了學歷上的要求外,申請EB-3專業人員的勞工移民還有其他要求嗎? |
您的學歷已經符合申請EB-3專業人員的條件了,但是如果您想通過申請EB-3獲得綠卡,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a) 有美國雇主為您提供一個永久的全職工作機會; b) 雇主為您申請到勞工部簽發的勞工證; c) 您必須符合該職位的最低要求; d) 您的雇主有能力支付您的薪水。 | |
7. | 我現在打算申請EB-3專業人員簽證去美國工作定居,我的太太和兒子也將同往。我的兒子今年將滿20歲了,因為移民申請的等待期一般較長,我擔心等優先日期排到時孩子已經超過21歲了,就不能隨父母入境了,是否有應對之策呢? |
兒童身份保護法(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CSPA)為在等待移民過程中年齡過期(滿21歲)的外國人提供作為兒童的特別保護措施。關於職業移民的子女,他的年齡可以由以下公式來計算:父母的移民簽證配額排到那一天小孩的年齡減去案件審理未決的時間。如果子女當時的年齡已滿20歲,那麼他必須在父母得到簽證的1年內申請調整身份或申請簽證。具體情況請參照我們網站的另一書籍《兒童身份保護法》。 | |
8. | 我以前在美國曾經因為逾期停留超過180天而導致3年內不能入境美國,現在已經過了3年,我想提起EB-3專業人員簽證申請,不知道過去的紀錄會不會影響現在的移民申請? |
一般情況下不會有影響。領事官員無權因為申請人過去違反移民法或在美國非法工作而拒絕其簽證申請,除非申請人屬於被禁止入境行列。你雖然有非法居留的紀錄,但是已經過了3年禁止入境期限,只要你符合EB-3 職業移民的條件,並且申請材料準備充分,應該能夠順利拿到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