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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美國永久居民有資格為配偶及未婚子女申請移民,獲得批准後,其配偶及未婚子女才有資格辦理簽證或進行調整身份。一旦通過,將獲得在美國的永久居留權(綠卡),即有權無限期地在美國工作、居住。
【法源依據:】
INA § 203(a)(2),8 USC § 1153(a)(2),INA § 216,8 USC§1186 & 8 CFR § 235.11(b)。
【申請注意事項:】
1. 美國永久居民和外籍配偶不能只以辦理移民為目的而結婚,一旦被發現,申請即被否决。若是在得到绿卡后被发现,外籍配偶即被递解出境,并被永远禁止入境美国。
2.美国永久居民申请配偶移民时,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跟随,不用单独递交申请。
3.通过前段婚姻关系获得绿卡者,在现婚姻未满5年时不能为现配偶申请移民,除非能够证明他/她的前段婚姻不是为了移民,或证明由于前配偶死亡才造成前段婚姻结束。
1. | 美國永久居民在配偶等待排期時歸化為公民,是否可以加快簽證申請速度? |
在等待期間,美國永久居民歸化入籍成為美國公民,可辦理提升移民類別為近親移民IR-1,約2個月即可面談。 | |
2. | 歸化並進行案件提升後,配偶的案件變為IR-1,跟隨子女的申請會有何變化? |
美國公民需要為隨從子女重新遞交移民申請。因為在近親移民中,子女是不能夠跟隨的。 | |
3. | 如果移民局懷疑外籍人士是為了移民而結婚,會採取什麼措施? |
移民局可能去他們的住所調查,詢問鄰居有關婚姻情況,也有權調查他們的簽證申請,以此確定婚姻的真假。還可能要求夫婦倆一起參與面談。夫婦倆可能被分開詢問,以便發現他們陳述中的矛盾。 | |
4. | 外籍配偶移民美國時,獲得的是有條件居民身份還是無條件居民身份? |
外籍人士獲准可以持美國海外領事館授予的移民簽證入境美國時,如果婚姻已滿2年,獲得的是無條件居民身份;未滿2年獲得的是有條件居民身份。 | |
5. | 有條件居民可以享受什麼權利? |
有條件居民可以享受一般永久居民同樣的權利。如,可以在美國沒有限制的工作,自由出入美國。並且作為有條件居民在美國居住的時間算入公民歸化所需的時間內。 | |
6. | 因前段婚姻關係獲得綠卡之後離婚,然後又再婚,是否能為現婚姻配偶申請移民? |
可以,只要申請人得到綠卡後已過了5年,或者能提出明確而有說服力的證據,證明之前的婚姻不是以移民為目的。 | |
7. | 假結婚會受什麼處罰? |
為符合移民條件而假結婚,將受到最高達$250,000的罰款或最長達5年的監禁,甚至兩罪並罰。 | |
8. | 如在移民局批准申請時,美國永久居民配偶已入境美國並打算在美調整身份,該怎麼辦? |
配額排到後,需向芝加哥鎖定信箱遞交移民申請批准的I-797通知書和I-485調整身份申請,但最好在入境90天后送件,以免被認為不是誠意使用非移民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