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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為赴美參加美國國務院批准的“交流訪問者計畫”(Exchange-Visitor Programs)的教授和研究學者申請J-1簽證
【法源依據:】
《移民國籍法案》(INA)212條款
《美國法典(8)》(8USC)1101條款
《美國法典(8)》(8USC)1182條款
《美國聯邦法典(22)》(22CFR)62條款
《美國聯邦法典(8)》(8CFR)214條款
【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必須有足夠的學術準備和英語語言知識以保證其在美國的教育機構進行整個過程的交流访问计划;
2、申请人最好能够证明目前没有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美国,并且他们都将留在申请人自己的国家。申请人父母可以出具不会移民的宣誓书,其中具体指明申请人父母、兄弟姐妹的居所。家族产业,或父母长期受雇于同一顾主的事实有助于证明申请人家庭没有移民的倾向。
1. | 我正在申請J-1研究學者簽證。聽說簽證官只有在確認申請人已經在SEVIS系統有電子記錄後才能發放簽證。那萬一我的資訊沒有被記錄在SEVIS系統中,會不會對我產生影響? |
簽證官如果沒有查到你的資訊,就不發放簽證,並要求你同錄取你的相關機構取得聯繫,讓其儘快把你的資訊輸入SEVIS。遇到這樣的情況,你不需要再次支付簽證費用和再次電話預約,一旦該機構將資訊輸入SEVIS,你就可以在任何簽證工作時間進行面簽。 | |
2. | 我是在美國的J-1教授。什麼行為會違反J-1身份的要求?如果我違反了規定,會有怎樣的後果? |
(1)如果有以下行為,J-1教授將被視為違反了身份的要求: a)沒有在交流訪問者計畫指定日期報到? b)停留期間未經許可就業; c)交流訪問者計畫結束後逾期停留美國。 (2)如果違反了規定,將會受到以下的處罰: a)喪失身份,即身份變為非法,必須離開美國; b)驅逐出境; c)在幾年內被拒絕入境美國; d)無法完成交流訪問者計畫。 | |
3. | 我是美國一所大學的J-1教授。我打算下星期去英國旅行10天左右。為了能夠順利回到美國,我需要攜帶什麼證件? |
(1)自返美之日起有效期超過6個月的護照; (2)有效J-1簽證; (3)換發的有效SEVIS DS-2019表格; (4)當年經濟能力方面的文件; (5)登記記錄的副本。 | |
4. | 我剛剛獲得J-1交流訪問者簽證。請問,我必須在美國購買保險嗎?如果是,應該購買什麼保險?應該在什麼保險公司購買保險? |
(1)是的,你必須購買保險。 (2)保險必須包含以下內容: a)每次事故或疾病至少50,000美元的醫療償付費用; b)7,500美元的遺體返國費用; c)至少10,000美元的回國醫療費用; d)每次事故或疾病不超過500美元的可減免費用。 (3)在以下保險公司購買保險: a)AM Best 認定的等級為“A-”或以上的保險公司; b)保險償付國際有限公司(ISI)評定的等級為“A-”或以上的保險公司; c)Standard & Poor's公司評定的償付能力等級為“A-”或以上的保險公司; d)Weiss研究公司评定的等级为“B+”或以上的保险公司; e)美国国务院评定的拥有相关等级的保险公司。 | |
5. | J-1教授或研究學者如果要申請延期,應該怎麼做? |
如果你決定要在美國停留至最長停留期限,可以由資助人向SEVIS系統輸入交流訪問計畫的新終止日期和臨時性注釋說明。如果你需延至的期限超過最長停留期限,則必須在身份有效期滿之前至少60天內及時向國務院提交延期申請。 | |
6. | 申請簽證時,我已向簽證官表示在美國做短暫停留後,一定返回中國,而且我已聲明我是獨生子,肯定會回國照顧父母,為什麼簽證官不相信我? |
簽證官必須先衡量你的整體情況,然後再決定是否給你簽證。雖然本人的口頭陳述對獲得簽證有一定説明,但是根據美國法律規定,僅憑口頭保證不能證明你符合非移民簽證的條件。 即使你是獨生子,也不能完全證明你沒有移民傾向。你應該提交更多的證據加以證明。 | |
7. | J-2親屬也適用回國居住要求嗎? |
是的。如果J-1簽證持有人適用回國居住要求,該人的J-2親屬也適用這項要求。 | |
8. | 我目前正以J-1教授身份在美國的一所大學工作。我的妻子持J-2和我一起生活。如果我們搬家,是否只要我進行報告就好? |
不是。你和你的妻子都需要進行報告。你只需要向學校的指定學校負責人進行報告。你的妻子還需要向移民局提交AR-11表格進行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