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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外籍人士在遞交綠卡的申請6個月內沒有收到綠卡,進行查詢,查詢沒有結果,移民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需要重新提起申請,以獲得綠卡。
【法源依據】
《移民國籍法》(INA)§265,§266條款 [8 U.S.C.1305, 1306]
《美國聯邦法典(8)》(8 C.F.R.)§264.5條款
【申請注意事項】
1、如果申請人的地址與上次申請綠卡時提供給USCIS的地址不同,或當時提供了錯誤的位址,則申請人必須遵循正常的程式遞交申請,交納費用。
2、如果永久居民正處於遞解出境或禁止入境的诉讼程序中,在下达驱逐出境的命令前,永久居民身份仍然保留,仍可以申请绿卡换新。
3、如果申请人被判决已经放弃了永久居民身份,绿卡换新的申请将不会被批准,除非申请人能够证明他/她实际上并没有放弃永久居民的身份。
1. | 我遞交綠卡申請已經6個月了,還沒收到綠卡怎麼辦? |
向您所在的移民服務中心提起查詢,如果您查詢的結果表明是移民局的失誤致使沒有收到綠卡,那麼移民服務中心會要求您重新申請,重新申請時,不需交納申請費和指紋錄製費。 | |
2. | 我在遞交綠卡的申請後6個月內沒有收到綠卡,於是我遞交表格向移民服務中心進行查詢,得到的回復是:我遞交的申請移民服務中心沒有收到。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重新申請綠卡,可以得到費用豁免嗎? |
如果移民服務中心沒有收到您遞交的綠卡申請,很可能是申請遞交有誤所造成的,您需要按照正常程式,交納申請費,再次遞交申請,以獲得綠卡。如果您由於沒有支付申請費用的能力,需要獲得費用豁免,可以向您所在的地區移民局遞交費用豁免的申請。 | |
3. | 如果由於基本資訊有誤而導致綠卡沒有收到,是否需要重新申請綠卡換新? |
不需要重新申請。您只需要帶上相關的證明檔到地區移民局ASC更改錯誤資訊即可。 | |
4. | 在遞交綠卡申請後到收到綠卡這段時間,如何證明永久居民身份? |
在遞交綠卡申請後,ASC的移民官員會在申請人的護照上打上標記作為臨時身份證明,該臨時身份證明檔一般有效期為6個月。 | |
5. | 如果我的護照丟了,我還能獲得臨時身份證明檔嗎? |
可以。你需要帶上你的I-94出入境記錄卡到當地的ASC,移民官員會把I-551標記在您的I-94卡上。 | |
6. | 在遞交綠卡的申請後,我搬家了,為了能夠順利收到綠卡,我應該怎麼辦? |
在位址改變後的10天之內填寫並郵寄位址變更卡,通知移民局您現在的新位址,以確保申請的順利進行。 | |
7. | 沒有收到綠卡的情況下,重新申請綠卡可以進行電子申請嗎? |
如果您查詢的結果表明是移民局的失誤致使沒有收到綠卡,那麼您就不可以進行電子申請的,只能遞交書面申請。您也不需要繳納申請費。 | |
8. | 臨時身份證明檔有哪些用途? |
臨時身份證明檔可以作為外籍人士出境旅行回美時的入境證明文件,呈給雇主的工作許可證明文件,以及申請歸化入籍和為親屬遞交I-130移民申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