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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
INA§101(a)(15)(L),8U.S.C§1101(a)(15)(L), 8 C.F.R.
§214.2(1);22 C.F.R.§41.54
【申請注意事項:】
1. L-1B首簽3年,可申請兩年延期,最長期限五年,期滿後需在美境外居留一年以上,方可在此申請同類簽證。
2.該簽證允許申請人有雙重意願,申請者可以在工作期間提出移民申請,成为永久居民。
3. 已以其他非移民身份进入美国了外国人,若符合条件,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申请改变为L-1B身份,从而享受更多优势。
1. | 我的姨媽在美國居住,我的公司幫我申請L-1B簽證,我打算帶配偶和子女一同過去,會被懷疑有移民傾向麼? |
申請是可行的。L-1B簽證允許受益人有雙重意願,即允許申請非移民簽證的同時保留移民意圖,即使您有其它親屬居住在美國,也不會對您L-1B簽證的通過有任何不利影響。L-1B的持證人可攜帶全家進入美國,配偶和孩子均可以享受美國的各種福利,尤其是孩子在未滿21周歲前在美國上學不用交付國際學生的學費且無須另行變更身份。 | |
2. | 辦理L-1B簽證時,移民局或領事館主要側重那些方面? |
由於L-1B簽證擁有眾多優勢,因此其申請條件也就相對其他簽證而言更高。它對受益人及其海外公司的要求比較嚴格,主要側重於對個人能力及公司實力的評估。 | |
3. | 在我持L-1B簽證在美國工作期間,可否仍由海外公司為我發工資?如果可以,我的收入所得稅則也要向海外公司所在國家繳納,對嗎? |
你的工資可由海外公司支付,因為根據美國移民法的相關規定,受調派人員的工資可以由美方、境外方或者雙方共同支付。因此,如果該雇員的工資由位於稅率低的國家的公司支付,則會降低個人所得稅和工資稅的支出。但如果你向美國稅務機關繳納稅款的話,將更有利於L-1B的持證人將來申請綠卡。 | |
4. | 可否在美國境內從其它非移民身份轉為L-1B身份?如可以,需要哪些操作? |
符合L-1B要求的相關人士(如H或B簽證),可以準備好申請材料,然後在原身份的批准時間到期前向移民局提交L-1B改變身份的申請。 | |
5. | 會計師由於升職為財務部的VP,工作性質等發生了變化,持證人是不是可以申請由L-1B改變為其他身份? |
可以。L-1B是簽發給跨國公司專業技術人員的簽證,若升為主管、經理後,他可以申請改變為L-1A身份,並且在未來不需要向勞工局申請便可直接向移民局提出EB-1C的移民申請。 | |
6. | 我哥哥在2005年1月獲得了L-1B簽證,4月赴美前夕,他得知他在美國的短期工作將改由原申請雇主外的另一雇主監管,那麼他現在就能直接過去為原申請外的那位雇主工作嗎? |
可以。原本根據2004年的財政年度預算法案,這種情況下的受益人不允許直接為將來的雇主工作。但是,此項規定只對2005年6月以後提交L-1B申請的受益人適用。 | |
7. | 現有L-1B身份即將到期,已辦理延期,若在等待延期批准過程中打算離美應如何再次入境? |
如果延期未到期且未離境可以向Washington D.C.提交簽證延期申請;如果入境時簽證仍未過期,提交簽證和延期相關證明即可;如果簽證過期,可以向移民局提交加速申請,移民局會于收件15天內做批復。具體請參看<身份延期操作指南> | |
8. | 曾經取得過L-1B的工作人員回國半年後又迫切需要被再次調派到美國工作,他需要再次申請L-1B入境以便繼續工作嗎? |
答:如果簽證未到期,他可以再次出國工作;如果簽證過期(超過五年)就只能申請其他類別的簽證,而不能再次以L-1B的身份入境美國,除非距他上次出境時間累積已達到了一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