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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赴美從事短期宗教活動。
【法源依據】
《移民國籍發》(INA)§101(a)(15)(B)
《美國法典(8)》(8U.S.C.)§1101(a)(15)(B);
《聯邦法典(22)》(22C.F.R.)§41.31
9FAM41.31;9FAM41.31.N.2.1;
9FAM41.31N.4-8或O.I.§214.2(b)
【申請注意事項】
1. 赴美參加短期宗教活動的人出具在中方教會或宗教組織的證明,證明申請人是教會中的成員。
2. 教會提供的證明信中要陳述赴美的教会申请人赴美原因;
3. 使用B类签证入境美国后立即更改身份是会被认为是欺诈行为而被驱逐出境,一旦这种情形发生,将被永远禁止入境美国;
4. 美国驻华大使馆和其它4个领事馆,从2014年11月12日起为合格的短期赴美商务(B-1)和合格的短期观光、旅游签证(B-2)的中国公民颁发十年多次入境签证。
1. | 如何證明申請人赴美的目的是為了出席短期的宗教活動? |
發自美國教會邀請方的邀請函原件,說明赴美要從事有關宗教活動的證據說明、其它協定或來往信件等證明與美國教會邀請方的合作關係 | |
2. | 如何證明申請人能夠支付在美國的一切費用? |
簽證申請人提供赴美費用安排的證明,如銀行存款、旅行支票等,如果費用由申請人所在宗教組織承擔,則應提供花費及經濟支持的證明;如果費用由邀請方承擔,則應提交有關財務擔保; | |
3. | 美國教會邀請方邀請信要寫明被邀請人的什麼資訊? |
美方教會的邀請信要寫明每位被邀請人的姓名、生日、護照號碼、還要包括美國邀請方的聯繫電話、傳真號碼和電子郵箱位址以便必要時簽證官與被邀方聯繫。 | |
4. | 如何證明申請人與美方教會的關係? |
能夠證明申請人與美方教會關係的有中方教會與美方教會組織簽訂的合同、其它協定或來往信件等檔、證明。 | |
5. | 商務簽證可以轉換為其他簽證嗎? |
持B-1簽證的申請人在入境美國後,如果符合相關的規定,可以轉換為其他的非移民簽證和調整為移民簽證。 | |
6. | 如果申請簽證遭到拒絕,能否再申訴? |
可以申訴,可以由本人或受邀請方的公司搜集足夠的證明材料向移民局提出重新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