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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為J-1交流訪問者的配偶和子女申請J-2簽證,使之與J-1交流訪問者團聚
【法源依據:】
《美國法典(8)》1101(a)條款
《美國聯邦法典(8)》214(2)(j)條款
【申請注意事項:】
1、澳門居民可以直接前往領事館面談,不需要預約。申請人應在工作日早上 8:30 到10:30 之間前往美國駐港總領事館送件面談。
2、J-2家屬入境時必須攜帶含有有效J-2簽證的護照和美國相關機構發放的DS-2019表格。
1. | 我是J-1交流訪問者。我的女兒將要持J-2簽證來美與我團聚。是否只要我保持有效身份,且我女兒遵守各項規定,我女兒的身份就一定有效? |
不一定。在你身份有效期間,你女兒一旦結婚或滿21歲,就不能再在美國停留,應立即回國,除非其在此之前已經獲得其他簽證。 | |
2. | 我在一年前以J-1學生配偶的身份入境美國。到美國後,由於一些現實性問題,我和丈夫打算離婚。離婚後,我是否還能在美國停留? |
你一旦與J-1學生離婚,就不再是J-1學生的家屬,不能再在美國停留,應立即回國,除非在離婚手續結束前已經獲得其他簽證。 | |
3. | 我和我的女兒現在的身份是J-2。如果我要變更位址,是否需要向移民局彙報?我們母女倆是否只需要提交一份報告? |
你必須向移民局提交AR-11表格,彙報位址變更資訊。你們母女必須分別填寫表格並提交至移民局。 | |
4. | 我正在美國辦理改變非移民身份的手續,要從H-1B身份改為J-2身份。申請還在處理當中。我想要回中國去辦理一些事情。請問這會不會影響我的申請,影響到我重新回到美國? |
這樣會對你的申請和你回到美國產生影響。根據美國移民局的規定,改變身份申請人如果在申請審理期間離開美國去旅行,將被視為自動放棄申請,從而導致申請被拒。此時,你必須在美國領事館申請J-2簽證。 | |
5. | J-2簽證持有人是否可以在美國參加工作?如果可以,是否可以直接參加工作? |
J-2簽證持有人可以在美國參加工作,但不能直接參加工作。J-2簽證持有人要參加工作有以下兩種選擇:1)改變為工作簽證身份然後參加工作;2)申請並獲得工作許可證後參加工作。 | |
6. | 我的妻子即將以F-2簽證來美國。請問她到美國後,是否需要滿足一定的保險要求? |
是的。她一到美國,你的健康保險項目內就必須將她包含在內。 | |
7. | J-2簽證持有人如果在美國參加工作,是否需要繳納稅費? |
是的。J-2簽證持有人獲得工作許可證後,就必須繳納社會安全稅、聯邦個人所得稅以及州內的稅費。為此,J-2簽證持有人還應當申請社會安全號碼。 | |
8. | 我的丈夫是J-1交流訪問者。我正以J-2身份在美國和他一起生活。回國居住兩年的要求如果適用于我的丈夫,那麼是否也適用於我? |
是的。一般情況下,只要你的丈夫需要滿足這一要求,那麼這一要求也就適用於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