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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注意!最高罰款1000美元,在美駕車須知這個法,以免被罰款扣分
流覽次數:926 添加時間:2022/10/17
(文章來源:大紐約同城NewYork-58)
在美國開車的司機或許都知道,若在行駛中遇到閃燈鳴笛的消防車、救護車和警車時,必須依法在安全情況下讓出一條道。但調查發現,很多人並不知道在接近路邊拖車、工程車時,同樣需要讓道或減速。
這項規定來源于一項名為“讓路法”(Move Over Law)的法律。
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網站上寫道:
美國各州都制定了“讓路法”,雖然具體規定不盡相同,但大致上都是要求司機接近任何發出警告信號的行駛車輛,或停靠在路邊的車輛時,都必須換車道或減速。
然而,美國汽車協會交通安全基金會(AAA Foundation for Traffic Safety)調查發現,近四分之一的受訪者不清楚所在州的“讓路法”;
約15%了解“讓路法”的受訪者不知道違法後果;
在沒有嚴格遵守“讓路法”的受訪者中,有42%的人認為不遵守該法也不會對路邊緊急救援人員構成什么危險。
但數據顯示,在高速公路邊或路邊工作的執法人員或緊急救援人員,實際上處于最大危險中。
從2003到2013年,138名執法人員在高速公路上被撞死;美國每年平均有24名緊急救援人員,包括拖車操作員,在路邊工作時被車輛撞死。
不遵守“讓路法”的後果
對于違反“讓路法”的處罰,各州規定也不同。
在加州,不遵守“讓路法”會被扣分,並被處以至少238美元、最高1,000美元的罰款。
如果違規行為導致了車禍,會有更嚴重的處罰。
聯邦公路管理局(Federal Highway Administration)網站上寫明:
“如果違反規定導致他人嚴重受傷或死亡,除了常規依法處罰外,違規者的駕駛執照在一年中應至少被吊銷180天(不得超過25年),違規者還可能被判處最高一年的監禁。”
執法人員、受害者家屬籲司機減速讓行
一項由南加州汽車俱樂部(Automobile Club of Southern California)及多州俱樂部共同進行的調查發現,90%以上的人認為減速、讓路的法律僅限于遇到閃燈的消防車、警車或救護車,只有65%認為在遇到閃燈的拖車時,也需要這樣做。
2012年12月19日,南加州居民羅西塔‧馬努(Rosita Manu)失去了她27歲的兒子。
她的兒子是一名拖車操作員,當時他正在405高速公路上幫助一位車輛爆胎的受困司機,結果被一名酒駕司機撞死,留下了三個年幼的孩子。
加州交通局(Caltrans)也不斷強調,“讓路”是一項法律。
南加州汽車俱樂部發言人道格‧舒佩(Doug Shupe)說:“如果司機在接近閃爍著燈光的緊急車輛時放慢速度並靠邊停車,像這類的死亡事件是可以避免的。”
為了保護路邊工作人員、駕駛殘疾車的司機等人,該俱樂部建議司機不要酒駕,避免分心駕駛。
同時,當接近停在雙車道邊上閃著燈的緊急車輛時,請減速,除非緊急工作人員另有指示。
在多車道道路上行駛時,若看到路邊的緊急車輛閃燈也要減速,並在安全情況下,盡可能換到另一條車道上;若無法轉換車道,請將車速降到安全合理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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