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媒體報導中,校園欺淩事件層出不窮,未成年人的殘忍程度簡直令人髮指,我們不禁想問:如今的孩子們到底怎麼了?群毆、羞辱、性侵、燙煙頭,以及中國在美留學生因“吃醋”暴力群毆同伴事件,各種集中爆發的校園暴力事件,讓大眾對未成年人犯罪這個現實困境操碎了心。據統計,2015年3月至今,媒體公開報導或通過網路傳播的校園暴力欺淩事件已達20起。
上個月發生的中國留學生在美暴力群毆同伴的事件引起全社會關注,受害人劉怡然被扒光衣服、用煙頭燙傷乳頭,用打火機點燃頭髮、強迫她趴在地上吃沙子、剃掉她的頭髮逼她吃等,期間還有人用手機拍下了劉怡然受虐照和裸照。整個折磨過程長達5小時,劉怡然遍體鱗傷,臉部淤青腫脹,雙腳無法站穩。最終,美檢方做出判決,兩名主犯被判終身監禁,兩人累計保釋金高達$600萬美金,超3600萬人民幣。媒體稱是美國歷史上留學生犯案保釋金最高記錄。
當地媒體稱,這宗案件性質之惡劣,手段之殘忍,涉案人數之多,所犯罪行性質之嚴重,在美國刑事案件中實屬罕見。“這些孩子粗暴殘忍,既無法治觀念,也毫無人性關懷。”更丟人的是,有被告的父母來美後賄賂受害人和證人,想私下金錢擺平,也立即被逮捕關押。據說,兩名被告第一次出庭時完全懵掉了,原以為學生打架頂多是被校方教訓一頓,連開除學籍都談不上。沒想到在美國很有可能要把牢底坐穿。
恐怕每個人都和涉事的被告人一樣“蒙圈”——那就是,加州執法部門對此的高度重視,不僅地方檢察院主動控訴,而且當地法院也極度重視,並沒有因為他們是學生就給予同情分,而是完全按照法律程式辦事,踐行了法律在任何人面前一律平等。而更令人感歎的是,6名被告留學生當中的一名學生家長試圖“花錢擺平”,不料卻因涉嫌賄賂證人被抓。
面對國外法律的嚴罰,他們怎麼看:
多位中國涉案小留學生的家長覺得“很委屈”,自己的孩子只是在場但並沒有動手,因此對指控和通緝表示不解。
當地的華人律師:“最重要的是美國的刑法,有一個felony murder
rule,如果小孩子共同進行一個犯罪行為的話,所犯的罪全部人都要承擔最重的懲罰。這個案件裏凸顯了留學生對美國法律的無知。”
洛杉磯郡檢察長Jackie
Lacey也發表了看法:當我們送孩子到外國去,我們需要確保他們必須遵守這個國家的法律,(讓他們知道)自己國家的司法系統和法律在這裏是不管用的。如果你不能陪著孩子一起,那你就得盡可能多和他們溝通,並且幫助他們(為這裏的學習生活)做好準備。
消息傳來,國內網上一片叫好。也難怪,這事如果在國內,就如其中一名被告所言:頂多教育一頓,很可能不了了之。在中國這類事情太多了。多得恐怕記都記不住,這不單單就是上個月,就發生了安徽小學班幹部勒索同學錢財,不給就逼喝尿;南京中學生被高年級學長逼吃屎,索要錢物不成遭毆打自扇耳光等事件。
為何中國的青少年問題頻發,為何我們的一些人不尊重司法?
這一系列的動作之下,讓人們似乎明白了一個問題,為何中國的青少年問題頻發,為何我們的一些人不尊重司法。對比一下就知道了,在中國面臨此類案件被發現後,學生多是被訓斥一番,相關方面會考慮到考學不容易,甚至連開除學籍都輪不到,更談不上被警方逮捕,還要坐牢,甚至是“終身監禁”,而家長行賄呢,更會被加以“可憐天下父母心”的考量,嚴重批評一下了事了。一邊是對法律“錙銖必較”,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另一邊是法不過是人情。由此,人們對法律的敬畏態度也就不同了,法律起到的震懾力更是不在一個層面了。
中國的教育不把青少年之間的欺淩現象當回事,還不習慣用法治思維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而總是企圖用調解的方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青少年犯罪的處罰措施太少,處罰太輕,在道德教育和行政處罰方式占主導地位的情況下,才導致法律對青少年的警示作用大打折扣。
美國怎樣處理校園暴力?
虐待折磨同學,很多人不拿當回事,法律懲戒也不夠嚴。而根據美國加州法律,這種侮辱同學被定為“酷刑折磨”,是一項重罪,對酷刑的懲罰是判處終身監禁,並處最高1萬美元罰金。另外,根據加州刑法,開車、望風的從犯也同罪並處,所有犯罪人都承擔最重的懲罰。由此來說,那些看熱鬧的也難逃法律嚴懲。
文章來源:今日看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