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是國際殘疾人日(International Day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在美國生活多年,耳聞目睹了政府、社會是如何全面妥善保護殘疾人士的,對於殘疾人士享受的各項待遇,有時還十分“妒嫉”。我以前住家有個鄰居坐輪椅上下班,每天早上晚上都有地鐵公司專門為殘疾人設計的班車來接送他;在我們辦公樓前,上下班時也會看到這樣的班車接送殘疾人士。各類中小學也有同樣的服務,有時一輛車只接送一個學生,但也照樣風雨無阻,每天照開。
半個世紀以前的1954年,艾森豪總統曾簽署法令,將殘疾人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從此,殘疾人保障便成為社會保障系統內僅次於退休保障的重要部分。根據社保署的最新資料,2009年約有890萬人享受殘疾人福利,領取的殘疾金平均每月為1064美元,聯邦政府為此每月支出約91億美元,每年花在這方面的經費高達千億。
《美國殘疾人法》(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大大改善了那些需要克服巨大障礙才能全面參與生活的數百萬美國人的生活品質,對於全面保障殘疾人權利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布希總統在1990年7月26日簽署該法案時,稱這項立法“不僅給殘疾人,而且給我們所有人帶來意義重大的再生,因為伴隨著做為美國人殊榮的,是保障其他每個美國人權利的神聖職責。”
《美國殘疾人法》的立法過程並非一帆風順,經歷了爭執、協調、合作與妥協。從總統、國會議員、民權組織、殘疾人事務機構到律師、商人、慈善家、醫學技術研究人員和基層活動人士,無數人提供了確定這項法律所需的設想、案例、鼓勵和支持——以及這項法律所代表的文化價值觀,即每一個人都有所能,也有所不能。通過支持和幫助,人們能夠戰勝哪怕是極其嚴重的殘疾障礙,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能,過充實和對社會有貢獻的生活;不僅能使自己生活得好,而且也從各方面給其他人帶來更豐富的生活。
美國司法部設有《美國殘疾人法》專門網站(http://www.ada.gov/)解釋殘疾人法案的實施以及施行指南;提供幫助殘疾人士的聯邦政府各機構的最新動態以及大量有關殘疾人士福利保障、生活工作方面的資訊。聯邦政府也設有專門的殘疾人士網站(http://www.disability.gov/),這個網站使人們可以獲得有關殘疾人事務的各種資訊和資源。
美國的殘疾人保障制度包含範圍十分廣泛,難以詳述,但可以用幾句話來概括:法律健全、權利保證,教育重視,能力開發,工作優先,社會關懷。當然,這一切都是經歷了漫長歲月才得以逐步實現的,並非一蹶而蹴。以工作優先為例,如果同一個職位有幾個人競爭,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法律鼓勵優先錄取殘疾人士;如果需要削減人手的話,最不應該削減的則是殘疾人士。再以教育為例,1975年通過的《殘疾人教育法》為殘疾人教育大開方便之門,對特殊教育的重視,使得特殊教育普及到每所有需要的學校。一位對特殊教育深有心得的殘疾人家長為我們《美國參考》寫過一篇文章“爭取最優教育:倡言、希望與理想”,詳細敘述了這方面的情況。
文章來源於:美國文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