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旅美資訊
律師介紹
attorney join in
旅美資訊

在美國當“的哥”
流覽次數:6062     添加時間:2007/4/18

  到美國的第三年,我轉學到亞特蘭大攻讀博士,一學期才3門課,閒暇時便想找一份工賺點生活費。一個美國朋友偶然提起可以開計程車試試,我馬上來了精神,下定決心去做“的哥”。做“的哥”,先要考證。考試很簡單,體檢加學習班,再查看一下駕駛記錄,只要以前不酗酒,沒出過什麼大事故,就OK了。我一到美國就考了駕照,但一共只開了3個月車,記錄自然良好。通過考試後,我領到了一張計程車司機執業資格證書。

  在美國做“的哥”十分自由,只要有執業資格證書,一去就能和計程車公司簽合同。合同可以簽一天、兩天或一個月、兩個月,簽完合同就可以把車開走,也不用交押金,估計是因為美國的車便宜,也沒有國內這麼多稅和費。按照法律規定,一天開車不能超過12小時。一天的活幹完,只需回到公司交納90元的租賃費,剩下的錢扣除油費全是自己賺的。

  計程車車型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別克轎車,另一種是麵包車。亞特蘭大的計程車統一標價,起步費2美元,但只有四分之一英里,車一開就會跳表。之後每英里收費1.5美元。在私車普及率極高的美國,計程車乘客數量十分有限。經常打的者一般有3種:前來出差的外鄉人、酒鬼和不開汽車的人。不開車的人除了部分養不起車的窮人,還有很多是駕駛證被吊銷的“馬路殺手”。好在亞特蘭大城市很大,而且美國人一般在市區上班娛樂,在郊區休閒住家,跑一趟差不多都在30公里以上。

  美國的交通設施十分完善,認路並非難事,語言障礙也能克服(除非碰到非英語國家的人)。最令人頭疼的是,不知上哪兒去拉生意。車裏裝了對講機,調度員的聲音一響,就繃緊神經,像做搶答題一樣,誰的動作快,就能先搶到生意。即使距離很遠,也會搶先沖著對講機大吼:“我就在附近,馬上過去!”一放下對講機,便竄上高速公路,用力踩油門,沒命似地飛馳而去。

  生意最淡的一天,我只賺了5元,最多的一天,我賺了800美元。那天晚上我在機場排隊候客,碰上航班取消,航空公司承諾,如果旅客非要今晚離開,可以安排計程車。我是隊伍中的第一輛車,便中了“頭彩”。我滿心歡喜地開往南卡羅來納,往返500多公里,美國公路好,4個小時就進賬650美元(趕上同學在中餐館洗一個月盤子了),全由航空公司簽單。

  跑了一個月,我漸漸摸出了門道:上午到機場,因出差的人剛下飛機;下午跑賓館,出完差的人準備退房;傍晚到社區,很多居民在晚飯前坐計程車去採購;深夜到酒吧,酒鬼們雖爛醉如泥,但還知道交通規則,不敢自己開車回家。

  美國的乘客有給小費的習慣,數額一般為車費的10~20%。我開了一年車,只碰到3個沒給小費的,都是中國人,其中一個還是國內某著名IT公司的老總。有時,小費會意想不到地“超額”,我常常為此開心幾天。萬聖節時,一個老太太上了我的車,聊著聊著,發現她到過我家鄉旅遊。他鄉遇“知音”,讓她備感驚喜,下車時,給了我雙倍的車費,算是給我的最好的節日禮物。酒鬼有時也十分“慷慨”。不同面額的美元尺寸一樣,顏色都是綠的,只是上面印的人頭不同,還都是一百多年前的美國總統,估計沒幾個人分得清,更何況酩酊大醉的酒鬼。明明只有20元的車費,他會莫名其妙地塞給我100元。我告訴他給多了,他卻打著酒嗝說:“剩下的是小費。”

(來源:青年參考 文:李江)

點擊排行
關閉 在線客服 USLawChina微信
掃一掃 諮詢更便利
跨國 搬家 遷廠 貨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