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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法概述
流覽次數:6082     添加時間:2006/5/24

 

家庭法是指規制家庭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家庭法不僅調整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同時還調整家庭與社會的關係。因此,與其他領域的法律相比,家庭法還反映了整個社會的價值——相關聯的人們應該如何相互對待。

一般來說,家庭法的律師會幫助人們解決家庭關係的建立與破裂這兩個方面的問題,具體涉及的問題通常包括婚姻和婚前協議、離婚、親子關係、子女監護與探視、以及子女撫養費,有些家庭法的律師還受理收養子女方面的案件。因此,當你面臨人生當中涉及家庭關係的一個重大決定時,能夠獲取專業的律師的協助不僅有助於你對自己的案子有個清晰的瞭解,並且還直接影響到該家庭關係處理結果的滿意程度。

婚姻(Marriage)
婚姻不僅是當事人雙方愛情的結合,同時也是雙方在法律以及經濟上的結合。婚後,從法律的角度講,將視當事人雙方為一個整體,而在經濟上,外界也會隨之將雙方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待。因此,美國各州關於婚姻方面的法律規定雖然難免會有一些不同,但綜合來看,卻仍然存在一些相似之處:
● 美國各州均禁止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
● 各州均禁止近親結婚,如兄弟姐妹之間、父女或母子之間、叔伯阿姨與其甥侄之間等;
● 各州均設定了結婚的最低年齡要求,一般為18歲;在有些州,當事人在獲取父母任意一方、監護人或法院許可的情況下,也可在未滿18歲時結婚;
● 當事人一方還應在特定期間內居住在具體的州才可在該州締結婚姻關係,也就是說,當事人還應首先滿足一定的居住要求。

大多數州還要求當事人在結婚時舉行一個正式的儀式,要求有證婚人(Witness)以及有特定資格的公眾(A Licensed Public)或宗教人士(Religious Official)在場。

對於已婚人士,美國聯邦和各州均賦予其諸多權益,包括:
● 特定的稅收優惠;
● 獲取聯邦利益的權利,如社會保障金(Social Security)、殘障(Disability)、失業(Unemployment)、退休軍人養老金(Veterans’ Pension)以及公共補助金(Public Assistance Benefits)等;
● 根據所在州的無遺囑繼承法案的規定享有的繼承權;
● 因配偶權利的喪失而享有的請求權;
● 在對方配偶無能力的情況下,代為做出醫療治療方面的決定的權利;
● 合法保護婚姻交流(Marital Communications)的權利。

由於婚姻關係的締結同時也是當事人雙方在法律和經濟上的結合,因此,在婚前制定一份婚前協議對於保護各自的財產權益也將是非常明智的選擇,而且,婚前協議的制定不僅有助於解決雙方在財務方面的紛爭,同時也有助於某些潛在的問題或分歧。

離婚(Divorce)
離婚是合法終止當事人雙方之間的婚姻關係的一種方式。從法律的角度講,離婚同時授予了當事人雙方與其他(她)人再婚的權利,同時,也依法對當事人雙方的財產進行了分配,就其子女監護與探視以及子女撫養費等問題做出了裁決。美國各州雖然在解決這些問題方面的法律規定存在些許差別,但大多數州在處理相關問題方面的基本原則和標準卻是一樣的。

美國各州存在兩種離婚制度,即過錯離婚(Fault Divorce)和無過錯離婚(No Fault Divorce)。所謂過錯離婚,即申請離婚一方必須能夠證明對方配偶存在過錯(Fault),法律上稱之為“理由”(Grounds),才可獲取離婚判決。而無過錯離婚,則申請離婚一方無需證明對方配偶存在過錯即可獲得離婚判決,目前,美國各州大都認可無過錯離婚這種方式。因此,如果你所在州准許無過錯離婚,那麼,即使夫妻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仍然可以獲得離婚判決。還有些州則既承認無過錯離婚,也承認過錯離婚,這樣的情況下,當事人便可根據自己個案的具體情況來決定應通過何種方式來進行離婚。

在離婚過程中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是關於配偶贍養費(Alimony或Spousal Support)、財產分配的問題,在有子女的情況下,則還應解決子女監護與探視以及子女撫養費的問題。如果當事人夫妻雙方能夠對上述問題達成一致協議,那麼,他們通常可以很快的獲得法院下達的離婚判決。但在通常情況下,雙方則可能在婚後財產的分配以及子女監護等問題上產生爭議。

關於婚後所得財產的分配問題,美國各州均制定有自己的法律,其中就有大約13個州實行的是夫妻共有財產制(Community Property System),即在離婚時平均分配夫妻共有財產。其他的州則屬於公平分配財產制州(Equitable Distribution System),即法院在綜合考慮多種因素的情況下,根據其自由裁量權來對財產進行公平合理的分配。在離婚時,配偶贍養費的授予或夫妻一方對於另一方的經濟資助通常會與財產分配結合起來進行解決,而關於配偶贍養費的授予問題,則通常也是當事人雙方容易產生分歧的問題,也常常是當事人需要徵詢律師建議和協助的地方。

子女監護與探視(Child Custody and Visitation)
離婚後的子女撫育問題通常是離異的當事人雙方衝突不斷的根源。監護權不僅是指生活監護,即對子女的日常生活起居進行照料的權利和責任,同時還包括了法定監護,即對子女生活和成長相關的各項問題做出決策的權利和責任。有些情況下,當事人雙方可以自行就子女監護與探視的問題達成一致的協議,而在有些情況下,則由法院來對子女監護與探視權的歸屬進行裁決。過去,法院通常會將孩子的監護權判給女方所有,同時授予男方適當的探視權,而今,雖然進一步的認識與瞭解,人們也逐漸認識到父親這一角色對子女健康成長的重要性,所以,在現今情況下,法院通常會將子女的監護權授予父母雙方,特別是對於子女的法定監護權,或者從父母雙方之間選擇最適宜子女生活成長的家庭進行判決。

一般來說,當事人雙方在分居時便需要決定子女監護與探視的問題,而法院通常也會比較尊重當事人雙方自己的決定,即其自行達成的書面協議。但當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協議時,大多數法院通常會要求當事人雙方首先參加具有強制性的調解會議,即在處於中立地位的第三人的協助下協商解決其關於子女監護與探視的爭議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調解成功,那麼雙方將達成一份書面協議,但如果雙方調解失敗,那麼其爭議問題將最終由法院來進行裁決。各州在子女監護與探視方面的法律規定雖然會存在某些差異,但法院在考慮決定這些問題時,卻大都採取子女最大利益的原則來決定子女監護權和探視權的歸屬,在必要時,還將一些專家對於該案的監護權評估作為其裁決的考量依據。

除非當事人雙方另外達成其他的協議,否則,法院通常會下達並要求強制執行標準的子女監護與探視指令,其中,標準的探視時間表通常會允許非監護方父母每週與其子女相處一晚,並且每隔一個週末以及在假期的某些時間可以探視子女。

如果當事人一方希望對法院下達的子女監護與探視指令做出修改變更,則必須能夠證明當前的實際狀況與法院下達該指令時相比已經發生了實質性的變化。但如果當事人一方是在法院下達該指令後的2年內提出了修改或變更該項指令的請求,那麼他(她)還必須能夠證明該實際狀況的顯著變化對子女存在危害。

另外需要注明的是,當事人並非可以在任意州提出關於子女監護與探視的訴訟,首先,該州必須對其子女享有管轄權,因此,當事人只能在其子女居住的州,通常是居住滿6個月甚至更長時間的州才可以提起關於子女監護與探視的訴訟。

子女撫養費(Child Support)
親生父母必須為其子女提供經濟上的資助,直至子女成年(通常為18歲,有些州則設定為21歲)或經濟自立。因此,在確定子女監護權的歸屬時,通常還需要決定子女撫養費的支付,子女撫養費通常在夫妻離婚過程中或在離婚以後開始支付。根據子女監護權的安排,非監護方父母通常會被要求支付子女撫養費,而對於那些未婚媽媽來說,她們同樣可以向法院提出支付子女撫養費的申請,一旦親子關係確定,法院便會要求孩子的父親支付子女撫養費。

美國各州大都對其子女撫養費的支付數額規定了特定的規則和計算公式,大都是根據孩子的需求以及父母雙方的收入來設定的。在法院下達關於子女撫養費的支付指令後,支付方父母必須根據指令定期予以支付,否則,便可能會受到一定的懲處。美國各州大都設立由子女撫養費執行辦公室,因此,在支付方父母沒有定期支付子女撫養費時,其子女撫養費執行辦公室便有可能會聯合法院對其進行懲處,如吊銷執業或營業執照、取消駕駛執照、強制要求提前支付其他尚未支付的子女撫養費、嚴重時則可能予以監禁。

與其他諸如子女監護與探視的問題不同的是,在法院下達關於子女撫養費的指令後,當事人雙方可以隨時請求法院對其進行修改變更,而且,法院也會定期對其進行審核。因此,如果支付方的生活因收入減少或其他原因而面臨困境時,可以隨時請求法院減少子女撫養費的支付數額,同樣地,接收方父母也可以隨時根據子女需求的變化或對方收入的增加而要求法院增加子女撫養費的支付數額。

收養(Adoption)
收養是允許一個家庭將其非親生的孩子正式納為該家庭成員的法定程序。無論是收養自己國家的兒童,還是收養外國的孩子,每一個收養案件都必須經過法院程序的認可批准。

美國各州都設定有自己關於收養兒童的政策和程序,而且大多數州還設定有評估收養人是否符合收養資格的準則。在收養成立後,被收養的孩子將被視為該收養人的子女,並享受與該收養人的親生子女相同的權益,而收養人也將對其收養的子女承擔如其親生子女一樣的撫育責任。

在收養成立後,被收養兒童的親生父母便不再對其承擔任何的經濟責任。在過去,收養的成立也即意味著被收養兒童與其親生父母完全並且永遠脫離了關係,而且,被收養兒童的親生父母沒有探視其子女的權利,且不得以任何方式進入其被收養的孩子的生活當中。而今,在收養本國兒童的案件中,如果是開放式收養,則允許被收養兒童的親生父母與其子女保持一定的聯繫。

目前在美國,對於收養案件,尤其是收養外國兒童的案件,法律的規定還比較複雜,因此,在涉及此類案件時,如果能夠獲取專業律師的協助,無疑是較好的選擇。

總結
家庭關係的設立與結束牽涉到一系列的法律結果,因此,不管你是要結婚還是離婚,又或者想要收養子女,能夠獲取一位經驗豐富的家庭法律師的協助,對於你理解法律、解決問題,都無疑是事半功倍的最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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