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旅美資訊
律師介紹
attorney join in
旅美資訊

經紀人太坑!來美安家華裔新移民全現金買新房,卻只能蝸居出租屋裏
流覽次數:1103     添加時間:2022/4/15



(文章來源:大紐約同城NewYork-58)

在美買賣房屋過程繁瑣,不懂英文的華裔民眾若遇到不肖地產經紀的誤導,常有利益受到侵害的情況。

一位剛來美安家的華裔新移民最近就遇到這樣的經紀,導致她花錢買來的房子自己現在也無法入住,至今還和一家人租房擠在小屋裏。

華裔林女士2022年1月才入境美國,准備買房,經親友介紹了一位華裔地產經紀,本月剛剛完成一處房屋的過戶。但過戶後林女士才發現不少問題。

首先是她得知賣家要在屋中繼續居住,原本這位經紀告訴她只會住30至45天,林女士便在同意的文檔上簽了字。

但後來才發現原來文檔裏說賣家要在屋中住90天,這讓剛花費全現金買下新屋的林女士十分生氣,“一家四口到現在還擠在一個小出租屋裏,沒法去住那個房子。”

其次她發現在交易過程中,這位經紀讓她簽署的許多文檔真正的含義,都根本不是當時該經紀給她解釋的內容。

例如要放棄所有的偶發條款(Contingency)她都並不知情,簽署的時候經紀只是告訴她這是授權的文檔,必須要簽字才能授權處理很多事務,林女士當時覺得也合理,而且出于十分信任這名經紀便簽了字。于是導致在交易後期,這位經紀告訴她,若不買就會失去押金。

此外,由于前屋主還要繼續免費住在屋裏,林女士表示是否可以要求對方付押金。這位經紀直接說不可能,因為合約已經簽了。

林女士表示,這名經紀在交易完成後態度口氣大變,不僅愛答不理也常很不耐煩,甚至對她的孩子態度很差。氣憤的林女士打電話給這名經紀所屬的一家華人小地產公司,本來只想知會一下公司,但負責人態度也很差,還稱林女士是“打電話來要錢的。”

林女士生氣表示,當初自己會信任這位經紀,就是考慮到她會講中文也同樣是台灣人,但沒想到為了賺這份錢,不保護她的利益騙她簽字,欺負新移民。

她表示經紀說為了搶房子,答應對方可以住90天,以及放棄這些條款,“搶房不應該搶成這樣,至少要講給我聽,我自己願意放棄才行。”目前林女士計劃向去加州房地產經紀人協會(CAR)投訴。

資深地產經紀袁立功表示,看起來這位經紀的作法,沒有站在買家的立場保護她。

他解釋,例如前屋主如果要繼續居住,不管是多少天,都應要簽短期租令,因為完全過戶後賣家就變成了租客,雖然是無租金的,但也應簽文檔且收取一定押金,否則房屋若有破損,新屋主會有損失。

另外買賣上很多細節問題,很多買家不太懂,經紀都有義務要解釋,交易中的文檔給客戶聽才能簽字。


他表示類似情況其實在新移民中常常發生,一些不肖經紀想要趕快先賺傭金再說,于是避重就輕地告訴客戶文檔內容。他也建議民眾若是看不懂的英文文檔,一定要謹慎簽字。

點擊排行
關閉 在線客服 USLawChina微信
掃一掃 諮詢更便利
跨國 搬家 遷廠 貨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