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保險的種類和賠付都讓人“大呼驚訝”:一份汽車保險每月只需要幾十美元,但出了車禍,保險公司只負責賠償對方,而你的安全只能靠運氣。
前不久,北京遭遇60年來特大暴雨的突襲,給北京帶來了巨大的損失,77人罹難後,保險公司以涉水不賠為由拒絕賠償,引發了廣大車主的強烈質疑。
保險:“一分價錢一分貨”
讀到這則新聞時,不禁想起我20多年前剛到紐約留學時的情景,當時我正在一家船運公司做兼職。一天,老闆突然送我一輛開了10多年的舊車,這讓我喜憂參半。喜的是剛到不久美國就實現了擁有汽車的夢,憂的是雖說車是送的,可養車還得靠自己。早就聽說開車一定要買保險,不管汽車有多破舊,保費好像不菲。而那時我只是個窮學生,收入、吃飯、付學費都已捉襟見肘,怎麼可能養車呢?當我把憂慮告訴老闆後,他告訴我,你只用保Liability即可,每月只要幾十美元,也就是一旦出車禍,只負責賠償對方,哪怕對方是名車,醫療費加上汽車通通由保險公司賠償,我自己就只能自生自滅了。另外老闆擔保說,一旦我開上了汽車,會安排我跑“外勤”,每小時多加2美元,養車的費用就賺到了。再加上車保險只用投保Liability,就沒什麼可多說的了。工作後,我開始擺脫留學時一窮二白的狀況,除了公司幫我投醫療保險外(後面會談談美國的醫療保險情況),我也為自己買了一份財產保險。一旦我居住的公寓遭遇火燒水淹,財產受損可以找保險理賠。我先到一家保險公司詢價,因為有車保的經驗,我在詢價時告訴他們,只想投保一份最低價格的基本險。於是這家保險公司在詢問了我居住大樓的基本情況後,開出了每個月28美元的價格。
投保容易,索賠難
俗話說“貨比三家不吃虧”,過了幾天我又詢問了另外一家保險公司,也讓他們給我一個最基本的價格。沒想到,這家保險公司給我的價格是每月12美元,相差近一半還多。於是,我將這兩份保險的詳細內容仔細進行了對比,每份保險的
文件都是洋洋灑灑二三十頁,兩份細則條款的確大不一樣,真可謂“一分價錢一分貨”。不過,當時對我來說,主要是以防發生極其意外的狀況,假使有朋友來家裏玩,不小心摔了一跤,腿摔折了,腰扭傷了,頭開花了,在美國看病沒保險,那可是傾家蕩產的事情,所以這個一定要投保,這也叫Liability。在這兩份保險單中,這條都是一樣的,最多能保到100萬美元,足夠可以的了。其他的項目比如名畫、古玩、珠寶首飾等財產,或被偷、或遭遇火燒水淹,真要遇到這種情況,就只能聽天由命。因為索要賠償取證相當有難度,比如你是否有目擊證人,是否有財產的原始發票……舉例來說:“9·11事件”發生時,我正在世貿北樓80層上班,這麼堅固的兩棟高樓都塌了,我個人的好些物品當然也沒了。事後不久,公司讓我們每個員工填了一份表格,列出所有損失的東西。我有一些書籍和CD,書籍價值倒不高,而那15張CD都是珍藏版,有幾張更是絕版,是我花了不少精力財力淘回來的。買的時候就至少100多美元一張,過了多年價值應該更高了。我一一列了出來,心想雖然那些CD是金錢無法彌補的,但也聊勝於無。可是到最後我一分錢都沒有拿到。原因是“9·11”屬於恐怖襲擊,而世貿大樓在1993年就遭受過恐怖襲擊,類別于高危大樓。如果公司為員工的物品投保,保費就會特別高。這就好比你出過車禍,保費自然就提高了。由於保費過高,我們公司根本就沒有支付那筆錢,所以我沒有得到任何賠償。“9·11”事件,我沒有獲得一分錢賠償,就是否說明保險公司總是贏家、或只賺不賠?其實,他們也有失手的時候。保險公司是依靠概率來計算保費的,也就是保險公司和保險人之間,存在著一種對賭的關係,雖然有精算師做了周密的計算,但是總有意外:在“9·11”事件發生後,有許多家保險公司被賠得破了產。而且在歐美,還有再保險公司的再保險業務,就是做保險公司的保險,“9·11”甚至使好些再保險公司都遭受了巨大損失,這幾年才漸漸地緩過勁來。
買保險:不要輕信經紀人的推銷
對於個人來說,在購買保險時,千萬不要輕信保險經紀人的產品推銷,有些經紀人由於業務水準低,無法解釋產品的特性;有些經紀人則故意忽悠客戶,“騙”個保單。出於“保險”起見,應該反復研讀保險
文件,重大保險最好請專業律師幫助審閱,把條款裏埋藏的“陷阱”找出來,能省則省,否則錢是付出去了,理賠卻拿不回來。而事後再請律師打官司,可能為時已晚。例如,幾年前,我的朋友露西在紐約出了車禍,傷及頸椎。保險公司經過評估,願意支付2萬美元賠償費。露西立刻去諮詢律師,想瞭解賠償金額是否合理。律師看完保險
文件,自告奮勇地接了案子,並信誓旦旦擔保說,保證她能獲得20萬美元的賠償,而且事成之前不用她花一分錢。露西以為自己碰到了“活雷鋒”。結果,這場官司一打就是5年,最後贏了,獲得賠償金20萬美元。露西高興萬分,卻沒想到,賠償金額得四六開,律師先拿走8萬美元,律師費另計。待露西接到律師樓的厚厚一摞帳單,簡直是大吃一驚:出庭費以每小時500美元計,面談每小時為250美元,日常案頭工作每小時200美元,總計10萬美元律師費!最後到她手裏的,依舊是一張2萬美元的支票。那位律師還算“客氣”,沒讓她倒貼!
醫保:有點貴
談到這兒,再說一下美國的醫療保險。美國不像加拿大那樣有全民健保體制,目前的醫保體系非常複雜,沒有統一的保險。美國醫療保險主要由兩個部分組成:社會醫療保險和私人醫療保險。社會醫療保險是美國國會於1965年通過《醫療保障法案》,授權政府所建立,由聯邦政府管理,主要針對退休老人和殘疾人,屬於“醫療照顧”性質的保險Medicare,俗稱“紅蘭卡”,而州政府經營的Medicaid,俗稱“白卡”,是為低收入居民提供的“醫療救濟”保險;此外,退伍軍人可以申請退伍軍人醫療保險VA。在美國,只有一小部分人群能受保社會醫療保險體系,而絕大多數人需要公司、甚至自己購買私人醫療保險。美國的私人醫療保險由私人保險公司經營,主要包括PPO
(Preferred Provider Organizations)和HMO (Health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s)兩個體系。PPO的特點是可以自由選擇醫生,不需要家庭醫生轉診就可以直接看專科醫生。但PPO的保險費很貴,病人在看病時還需自己負擔部分掛號費,每次15美元到30美元不等,而且每年在保險公司支付醫療費之前,病人必須自己先付一筆錢,按所繳保費高低,從幾百美元到幾千美元不等。HMO保費相對比較便宜,病人自己負擔的掛號費較低,也不需要先付一筆錢。但是HMO是不能隨便看專科醫生的,在做很多檢查之前,或轉診到專科醫生之前,需要家庭醫生向保險公司申請,等待批准後才可看專科。我在美國的那些年,由於都在華爾街不錯的公司任職,由公司支付絕大部分保費,我自己僅支付一小部分,一般都選擇PPO,其中大病保險、工傷保險都包括在內,至於保到何種地步,那就要看一共支付了多少保險費,公司提供幾種選項,你想保得越多,保費就越高。一旦失業下崗了,保險隨之消失。如果想自己掏腰包購買這種保險,費用極其高!這些年來,美國的這種保險模式成本越來越高,民主黨一直高喊要進行醫保改革,從克林頓到現在的奧巴馬,都努力推動全民健保,但是阻力非常大。美國醫療保險體系的問題,簡單說來就是太貴了,貴到讓許多美國人因付不起保費而放棄投保;貴到讓許多病人因付不起醫療費而宣告破產。其他歐美國家,如德國、法國、英國、加拿大和日本,在1960年的平均醫療開銷占國家GDP比重約為5%。近幾年,這一比率也只不過提升至9%而已;唯獨美國“一枝獨秀”遙遙領先,2005年的醫療開銷占美國GDP的15%左右。如果按這一趨勢延續下去,美國的醫療開銷在不久的將來可達GDP的三分之一,屆時將造成更嚴重的政府赤字,增加公司的醫療負擔,無保險的民眾將會更多。美國複雜的醫療體系有其歷史發展因素,如果要是當初一切從零開始,沒有人會採用美國現行的制度。但現在問題難就難在是在現實的基礎上做可達成的改革,還是推到重來,非常糾結。
總而言之,對於普通百姓而言,買保險是“投保易,理賠難”,羊毛出在羊身上,每一單保險的細則其實非常之複雜,中間附有大量的限定條款,投保時必須睜大眼睛看清楚為好!否則就像這次在北京大水中為那些被損的車輛投保,“保險”而不保險!
文章來源於:鳳凰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