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來美國的時候,就注意到美國人喜歡懸掛國旗,不但政府機關升旗,學校商店廠礦企業常常在懸掛本單位旗幟的同時也懸掛國旗,住家門外懸掛國旗的也很多。後來發現,他們下半旗好像也比較多。挑戰者號太空梭出事,我所在的學校當天就降了半旗。過了沒多久,已經退休的老教務長過世,學校行政大樓也下半旗致哀。
離開學校後,一次去威斯康辛州的密爾沃基,住在市中心著名的菲斯特旅館(Pfister
Hotel)。下車就看見旅館的外牆有三根斜插的旗杆,上面的旗子都下著半旗,其中一面還是美國國旗。進了房間,桌上擺著旅館開業一百周年紀念冊,裝潢精美,封面人物是位身著禮服的黑人迎賓侍者,身材魁偉,面目慈祥。後來在和旅館前臺服務員交談中得知,那位迎賓侍者一輩子都在這裏工作,創造了旅館的工齡紀錄,退休後還不時回來與大家敘舊,給新員工介紹經驗。不久前去世,下半旗那天是舉行葬禮的日子,旅館百年紀念冊以他為封面也是為了向他表示敬意。
美國人降半旗有什麼規矩呢?
根據《美國法典》第4篇第1章第7節第m款,當聯邦政府的重要成員、各州州長、聯邦領地與屬地的行政長官去世的時候,美國總統有權下達行政命令,要求聯邦政府機構所在地以降半旗的方式致哀。當其他政府官員或外國政要去世的時候,總統也可以下達指示或行政命令,要求聯邦政府機構所在地的美國國旗降半旗。
現任或前任總統去世,降半旗30天;副總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和眾議院議長去世,降半旗10天;最高法院法官、行政和軍隊各部部長、前任副總統、州長、聯邦領地與屬地的行政長官去世,從去世當天到葬儀日降半旗;國會議員包括沒有投票權的特區代表去世,去世的當天和次日降半旗。
該條款還授權各州州長、聯邦領地與屬地的行政長官以及首都哥倫比亞特區的市長,當其所管轄地區的現任或前任政府官員或軍人去世的時候,可以用美國國旗降半旗的方式致哀。而地方政府因為有影響的人物去世,將各自的旗幟降半旗表示哀悼,適用于各地自行制定的相關法規。
依據慣例,在一些重要的紀念日,總統和各州州長都會下令在各自管轄的政府部門降半旗,包括殉職治安官員紀念日(5月15日),陣亡將士紀念日(也稱為國殤日,5月最後一個星期一),愛國者日(即911事件紀念日,9月11日),朝鮮戰爭停戰紀念日(7月27日),國家殉職消防隊員紀念日(10月)和珍珠港事件紀念日(12月7日)等。
如果出現有重大傷亡的災難性突發事件,或者特別重要的美國或國際人物去世,總統也會發佈命令,聯邦政府機關懸掛的美國國旗降半旗,對逝者表示悼念。例如2004年12月的印度洋地震與海嘯,2005年4月教皇保羅二世去世,2005年10月美國民權運動著名女活動家羅莎•帕克斯去世,還有前不久美國駐利比亞大使史蒂文斯以及三名外交官在班加西的美領館遇襲事件中殉職等。
地方政府下令降半旗的情況更多。例如威斯康辛州從8月份以來,降半旗日子除了與聯邦一致的之外,就還有5次,其中包括紀念參加過二戰的老兵賈廷斯去世,密爾沃基的員警阿萊曼因公殉職,和本州一座錫克教寺院發生槍擊案的殉難者等。
根據我20年前在密爾沃基菲斯特旅館的經驗,如果你在美國看到某個機構甚至一戶人家門口降半旗,而那一天又不是國家或州裏的悼亡日,可以很有把握地猜測,應該是這個單位或人家有重要人物去世或舉行葬禮。
文章來源於:美國駐華大使館的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