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過美國的人差不多都知道,開車辦事或購物,最靠近入口的停車位都是留給殘障人士的。人行道過馬路的地方都做成坡道方便輪椅通行,大樓進門也另外辟有殘障人士通道。在美國的公共場所,與正常人一起活動的殘障人士隨處可見。除了殘障人士這些看得見的特權之外,他們在美國還有哪些優惠與福利?
我們申報了2010年度的個人所得稅,在報稅的時候,殘障人士享有額外的收入扣減優惠。
聯邦稅1040表的第39項,視力弱於20/200的失明人士每人可以從收入當中扣除1100美元不用繳稅,根據納稅總收入的多少,可以減稅110到250美元。
研究表明,如果你從20歲開始工作,到可以領取社會保障金的退休年齡,10人當中有3人可能出現身體殘障。所以美國在社保機制當中,制定了兩項與殘障人士有關的政策。
一個叫做社保殘障保險(Social Security Disability
Insurance)。當受傷(與是否工傷無關)或因病不能工作,根據年齡大小,只要達到規定的工作點數,經社保署評估合乎規定就可以享受殘障保險。工資或自營收入每1120美元算一個點,一年最多4個點。24歲以下只要在3年內達到6個點就夠資格,24歲以上則根據年齡大小需要滿足一定的點數,最高是62歲或以上要求達到40個點。
舉個例子,如果你是1950年出生,早就掙夠了40個點,目前年薪4萬美元,傷病之後喪失工作能力,每個月你可以領取1141美元的殘障保險。如果因故死亡的話,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享受你的殘障保險,每人最多可以領取856美元,全家加起來每個月最多1938美元。
社保殘障保險計畫鼓勵人們在傷病恢復後重新工作,受雇於人或是個體經營都好。社會保障署有專門機構協助人們尋找工作,進行職業培訓。如果你對能否堅持上班有疑慮,則設定了緩衝期。每個月掙錢不超過720美元不算,可以繼續領取殘障保險金。超過720美元有一個月的緩衝期,不管你掙了多少錢,仍可以領取殘障保險。一個月的緩衝期之後,還有36個月的延長期。在延長期裏,只要每個月掙的錢不到1000美元(盲人不超過1640美元),也可以領取殘障保險。
如果因為你掙的錢超過了規定,殘障保險停發,在停發後的5年內,你感覺身體不適,不能堅持工作,可以要求社保署立即恢復發放殘障保險金,無需重新申請,也無需等待社保署對你的健康情況重新進行評估。殘障之後重新工作可能有額外的花費,例如無法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上班,就可以把打的的費用從收入當中扣除,看看是否達到緩衝期或延長期的收入標準。
此外與殘障保險相聯繫的醫療保障也有類似的規定。
社保機制還有一項與殘障有關,叫做輔助性保障收入(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簡稱SSI)。這項計畫的錢不是從社保基金來,是聯邦財政單列專案,用於貧困的老年人、盲人和殘障人士,為他們提供基本的食品、衣物和住所。這裏對貧困的定義是擁有財產個人不超過2000美元,夫婦一起不超過3000美元,自有住房及所在的土地和一輛自用的汽車,以及一些其他小額財產不算在內。
符合條件的話,輔助性保障收入2011年每人每月為674美元,夫婦倆人每月1011美元。除了聯邦政府的SSI,全美絕大多數州也有自己相應的輔助性保障收入計畫。以筆者所在的弗吉尼亞州為例,2010年每位符合條件的人士每個月最多可以領取519美元的輔助性保障收入,和聯邦的福利加起來不超過1193美元。如果是生活在靠近華盛頓的地區,因為生活水準較高,這個數額提高到686美元和1360美元。
文章來源:美國駐華大使館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