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搭機抵美國國境,必須在最先著陸的機場辦理入境手續,亦即在機場接受移民官及海關關員的檢驗。前者檢查旅客來美資格,亦即是否可以入境;後者查驗旅客的行李是否應課關稅,或有違禁物品應予沒收。
1、入境檢查手續
(1)旅客被引導到入境檢查室,按照入境簽證的不同,排隊等候檢查。持非移民簽證者(F1)應排在nonresidents(非移民)的隊伍,持移民簽證或綠卡者在citizens/residents(居民)的行列。
(2)輪到你受檢時,將護照、I-20(學生身份)或IAP-66(訪問學者)、I-94、及報關單一並交給移民官查驗。要知道,持有護照及簽證並不保證可以入境。因為簽證只給持有人要求入境之權,准其入境與否,則操在移民官身上。移民官會核對「黑名單」,看看該外國人是否在榜上,如果過去在移民局有過不良記錄,例如曾被遞解出境,則入境時即有麻煩。
(3)照慣例,移民局官員會問你一些問題,這些問題最主要的是確定你來美之後的住所地(旅館位址)、來美的目的(shopping,travelling)、及攜帶多少錢, 大概停留時間等。不必緊張,從容回答即可。
(4)移民局官員問完問題,就會在I-20或IAP-66及I-94上簽章━蓋章注明入境日期,簽字注明簽證身分及再次合法入境的期限。如果你持(F-1)學生簽證,美國將允許你在美停留至學業完成的必要年限。因此,通常移民官會在I-94表的停留期限欄打上D/S(durationofstatus)印記。如果你持交換學者(J-1)簽證,美國只允許你在特定時間內停留,並必須攻讀IAP-66上所指明的課程以維持交換學者的身分。無論你持F-1或J-1簽證,你必須注意入境時護照的有效期必須始終保持比預定在美停留期限多出六個月以上。
(5)移民官會將I-94的出境部分撕下,釘在護照上,並將I-20或IAP-66的第三頁一併交還給你。(你要立即確認添加的資料無誤,如果有錯誤立即要求更正。離開櫃檯後再回去要求或問問題,只會徒增麻煩)。你要千萬注意,I-94是唯一證明你合法入境美國的證件。雖然只是一張小紙,在居留美國期間一定要和護照一起妥當保管。遺失的話,須向臨近移民局申請補發。
2、領行李、繳交報關單及驗關
(1)根據走道上的指示走到Terminal領行李處,依電腦螢幕或告示找到自己班次(Boardingcard上面有班次)的行李招領台。
(2)從轉盤上取下自己的行李,小心核對行李號碼,因為不少皮箱看起來一模一樣。
(3)機場備有手推車,一些機場的小車免費。也可以找porter代勞,小費1$。
(4)國際機場很大,領行李時常容易找錯轉盤,有時航空公司也會作業疏忽。找不到行李別緊張,持登機證上的行李註冊存根向航空公司查詢,萬一還是找不回來,則須填寫報失單,並記下機場服務人員的姓名及電話,以備日後詢問。(曾有同學遭遇類似的情況,本想向航空公司索賠數千元,結果航空公司第二天就找到了,還派專人免費送到家。)
(5)排隊驗關時,不妨選最短一行排隊受檢。不要左顧右盼,猶豫不決,更不可看另一行通關迅速而臨時換行,而變成「行跡」可疑而遭受仔細盤查。面帶笑容,態度誠懇,有問必答,但不要多話,以免自找麻煩。
(6)檢查行李時要遞上證件,如海關要求開箱檢查,立刻打開受檢,不要遲疑。如果驗關人員示意通過,也不要懷疑,立刻提出行李離開。按照美國法律,海關人員無權私自打開你的行李,但是如果他們要求你打開,你拒絕,他們有權打開你的行李。
(7)如果在行李中被發現有任何禁帶物品,是要被當場沒收的,原本打包好的行李弄得一團亂,得花點力氣讓東西歸位。但有時運氣好,也能快速通關。看好你自己的行李,既不要少也不要多,不要給任何人帶行李過海關。小心別人利用你夾帶毒品。
(8)隨時注意自己行李證件,不可離身,以防被人乘機盜取。
(9)攜帶入境的金額超過一萬美元,應主動向海關申報,並填報四七九○表,超過並沒有問題,只要不是鉅款。
3、換機
如果你入境後要換機,你得估計好時間,儘早到要轉換的航空公司機場櫃檯去報到,當然行李還是要重新checkin。如果機場大,為避免走冤枉路,不妨問一下人。在換機手續辦妥,找到確定的機門後,你可能有一段休息時間。這時不妨四處走走,舒展一下筋骨或上一下廁所。
如何處理行李方面的緊急情況
行李損壞時怎麼辦?
如果發現行李在貨艙內損壞,你應該在行李轉盤處或是航空公司設有的專設櫃檯處理。處理行李損壞事項,旅客必須填寫行李破損報告,航空公司會安排專人修理行李,或由旅客自行送修,再將收據寄回航空公司,則能獲得理賠。若毀損的程度到完全無法修理,有些航空公司會理賠一隻新皮箱,有些則以一年折舊10%的折舊率,根據行李購買的年份換算現金賠償。
根據國際航空協會規定:行李於國際運輸過程中受到損害,應於損害發生七日內以書面向運送人提出申訴。但航空公司表示,最好在機場就作出反應,否則事後還需要另外填寫一份報告書解釋為何沒有立刻發現行李毀損。
如何避免行李遺失
航空公司拖運的大件行李都是在轉盤上拿取,由於數量多,很可能有拿錯或被盜、轉機時行李不見了的情形,發現找不到行李時,首先不要慌亂,看看四周有沒有類似的行李箱被誤拿,若真的找不到了,趕緊找航站人員幫忙,拿著行李牌及機票向失物招領處登記。
若使用新的行李箱,要記住行李箱的特徵、顏色及尺寸,否則領取行李時,茫茫然不知如何找起。為避免行李遺失及托運物品損壞,有幾個方法可避免意外的發生:
行李上務必寫上英文名字、學校位址,如此比較容易在機場被尋獲。各航空公司會提供行李名條供顧客寫上聯絡位址及電話,一旦遺失,航空公司可按照行李名條,將行李送回。
對於行李的描述越詳細越好,若能指認出行李上有特殊的標籤,可讓尋找的人較易找尋。可在行李上貼上醒目的貼紙或圖畫,以便尋找(有同學貼上熊貓像,是好辦法)。
若是易碎品,最好放在比較妥當的地方或者乾脆不要放在行李內,因為有些航空公司對於易損、貴重或易腐物品,概不負賠償責任。
凡持卡購買機票的旅客,在到達目的地後超過六小時未找到行李,持卡人可獲得美金250元的刷卡金額購買日用品,如有家屬同行者可獲得美金500元的理賠。超過48小時未尋回行李,判定屬於遺失,金卡持有者有美金1000元,普通卡有美金750元之刷卡額度,作為購買日常貼身用品之用,即使第49小時找到行李,依然可以申請理賠,但要持機票、登機證明申請理賠。旅客若有貴重的物品,應儘量隨身攜帶。
辦理掛失手續
當在機場發現自己的行李遺失時,請先辦理掛失手續:立即向機場“失物招領辦公室”(LostFound)報遺失。辦事員會替旅客填寫“行李意外報告”,內容包括飛行路程、攜帶幾件行李,並拿各式行李的圖片供旅客指認,並將資料輸入電腦,透過國際性協尋行李網路,找出行李遺失處的站名。超過21天若未找回,則由末站的航空公司負責理賠。根據航空公司的“終站賠償法則”,多次轉機的旅客,由搭乘終站的航空公司負責理賠。
關於賠償的額度
根據國際航空協會規定:托運行李之賠償限額約為每磅美金9元7分(每公斤美金20元,德航為每公斤53.5馬克),隨身行李之賠償限額為每位旅客美金400元。對全部旅程均在美國境內各點之間者,相關法令規定航空公司之賠償限額,每位旅客不得低於美金1250元。
文章來源: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