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公布 2008 年抽签移民的申请日期为:从东部夏令时间( EDT , GMT-4 ) 2006 年 10 月 4 号,星期三中午开始,至东部标准时间( EST, GMT-5 ) 2006 年 12 月 3 号星期天中午。在此期间,申请者可以在网络上递交抽签移民电子申请表。只有在公布的申请日期期间递交的填写完整的电子表格才会被国务院接受。电子申请表格的网址为: www.dvlottery.state.gov 。
因为在过去的 5 年里已有超过 50,000 人次移民美国,所以出生于下列国家的人士不能参加 2008 年的抽签移民:巴西、加拿大、中国(大陆)、哥伦比亚、多米尼亚共和国、沙而委多、海地、印度、牙买加、墨西哥、巴基斯坦、菲律宾、秘鲁、波兰、俄罗斯、南朝鲜、英国及其附属领土(北爱尔兰除外)、越南。
注: 出生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的人士有资格申请 2008 年抽签移民。
美国抽签移民简介:
每年,全世界有五万到五万五的幸运者通过美国的绿卡抽签成为美国永久居民。作为一种平衡政策,美国一年一次的绿卡抽签是为给许多移民美国较少的国家准备的。和传统的美国移民签证类别相比,绿卡抽签不要求申请人有大学学历,也不要求申请人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来申请移民或保证来美国后的生活。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只需要向美国国务院提交一份申请表格( entry form ),之后国务院就会随机抽中一些申请人来参加 DV 计划。只要有一人获得抽签绿卡,申请人全家可以一起移民美国而不需像别的移民类别一样长时间地等待。
绿卡抽签非常适合于出生在世界各地,尤其是香港,台湾,新加坡和东南亚的华人。申请绿卡抽签,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申请者或其配偶必须是有一人出生在当年有资格参加抽签移民的国家或地区。
( 2 )教育 / 工作经验要求:接受过高中教育或具有同等学力,或者于最近五年内在需要至少两年培训或工作经验才能从事的职业方面工作过两年。
( 3 )申请表必须严格按照美国国务院的规定填写。任何微小的错误,包括信封和照片的不合规范会使申请无效。
从 DV-2005 计划开始,所有申请都必须用电子手段完成并提交,不能为再用邮寄方式进行提交。国务院运用特殊技术和其他方法来确定那些为了非法移民而进行欺诈的申请人或重复提交申请的申请人。 DV 签证申请也不再需要申请人签名。
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绿卡抽签本身不需要任何费用,但是,美国移民局和国务院对申请程序和表格有很高的要求。每年,有成千上万的申请人由于申请程序或表格的错误而丧失中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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