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說明
依美國移民法規定,美國提供每一國家每年10000名移民配額。另一方面,美國為平衡移民的代表性,另外每年提供50000至55000名移民配額,給過去5年移民總申請人數不超過50000名的國家來參加美國抽籤移民,而該國家人民可借助抽籤方式,由電腦隨機抽出幸運者,幸運者即取得美國永久居留權(綠卡)。然而,出生在中國大陸、印度、韓國、墨西哥、加拿大、英國及屬地、菲律賓、俄羅斯等19個國家和地區的公民不能參與綠卡抽籤。符合綠卡抽籤的申請者必須出生在上述19個國家和地區之外的其他地方,並且受過12年教育或者過去5年有兩年以上的專業工作經驗。但出生在中國大陸者並非完全沒有機會參與綠卡抽籤,只要其配偶或父母來自符合條件的國家和地區,此人即可以配偶或父母所在國家和地區的名義參與抽籤。目前中國的臺灣可參與抽籤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