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來美國暫時受聘專業職位的專業人員之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
2. 赴美短期農工或技術/非技術工人的配偶及未滿21周歲的子女;
3. 赴美受訓人員的配偶和未滿21周歲的子女。
案件說明
H-1/H-2/H-3簽證持有者的配偶和二十一周歲以下子女可獲得H-4簽證。在H-1/H-2/H-3簽證持有者的有效期內H-4簽證持有者可進入美國並居留。H-4簽證持有者可在美國上學,也可以工作。H-4簽證持有者不需離境可以申請轉換其他非移民身份,如H-1、F-1、B-1、B-2等。H-4簽證的期限最長為六年。H-1B受益人需要申請延期時,陪同他或她來美的H-4持有人需遞送I-539表格,以使他們的H-4居留期限也能獲得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