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服務內容:
⑴. 提交確認回復及疑問解答;
⑵. 評估並指導客戶提供資料;
⑶. 開設客戶帳戶呈現全案流程;
⑷. 案件整理、製作並寄送給客戶查對;
⑸. 影印、送件、輸入資料以及歸檔;
⑹. 協調客戶特殊服務專案的事宜及結果通知。
2. 律師服務內容:
⑴. 向勞工部、移民局服務中心查件:未收到資料,或移民局郵寄給受益人的資料有誤;
⑵. 向NVC查件:如,未收到包裹三,受益人地址變更,或者以雇主身份申請移民的雙方當事人雇傭關係的變更等影響到移民局辦理案件不能順利進行的情況;
⑶. 境外領事館:一般通過傳真和E-mail的方式向領事館進行查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