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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為F-1學生的配偶和子女申請F-2簽證,使之與F-1學生團聚
【法源依據:】
《美國法典(8)》1101(a)條款
《美國聯邦法典(8)》214(2)(f)條款
【申請注意事項:】
1.如果相關F-1簽證持有者的身份或者經濟來源發生改變,F-2簽證申請者必須遞交一份新的I-20表格,注明有關情況,且表格背面須有相應的學校方面的簽名。
2.澳門居民可以直接前往領事館面談,不需要預約。申請人應在工作日早上 8:30 到10:30 之間前往美國駐港總領事館送件面談。
3.F-2家属入境时必须携带含有有效F-2签证的护照和美国院校发放的I-20表格。
1. | 我的丈夫是F-1學生。一個月以前,我以F-2簽證入境美國與他團聚。我想要在空閒時修習一些課程。是否只要不是全時學習課程就不會影響到我的身份? |
不是。如果你參加的是部分時間的學習而非全時學習,但學習將使你獲得學位,你的行為也將被視為違反了身份要求。 | |
2. | 我是F-1學生。我的女兒將要持F-2簽證來美與我團聚。是否只要我保持有效身份,且我女兒遵守各項規定,我女兒的身份就一定有效? |
不一定。在你身份有效期間,你女兒一旦結婚或滿21歲,就不能再在美國停留,應立即回國,除非其在此之前已經獲得其他簽證。 | |
3. | 我前不久剛剛以F-1學生配偶的身份入境美國。是否只要我丈夫的身份保持有效,而我又遵守各項規定,我就不必擔心會喪失身份? |
不一定。你一旦與F-1學生離婚,就不再是F-1學生的家屬,不能再在美國停留,應立即回國,除非在離婚手續結束前已經獲得其他簽證。 | |
4. | 我的兒子目前持有的是F-2簽證。再過一個月我就要把他送到一家公立小學上學。請問我應當為他準備好什麼文件? |
你必須為他準備好出生證明、成績單和預防接種證明。 | |
5. | 我想要將身份從H-1B改變為F-2。請問我應當何時提交申請? |
I-539表格上的指南說明,申請應在需要改變身份前的至少45天內提交。因此,你應當在H-1B身份失效前至少45天內提交改變身份申請。但由於F-2家屬的工作限制,只有在雇主出具信函來證明你將在獲得F-2簽證後放棄工作之後,你才能提交改變身份申請。 | |
6. | 我和我的女兒現在的身份是F-2。如果我要變更位址,是否需要向移民局彙報?我們母女倆是否只需要提交一份報告? |
你必須向移民局提交AR-11表格,彙報位址變更資訊。你們母女必須分別填寫表格並提交至移民局。 | |
7. | 我的妻子即將以F-2簽證來美國。請問她到美國後,是否需要滿足一定的保險要求? |
是的。她一到美國,你的健康保險項目內就必須將她包含在內。 | |
8. | 我正在美國辦理改變非移民身份的手續,要從H-1B身份改為F-2身份。申請還在處理當中。我想要回中國去辦理一些事情。請問這會不會影響我的申請,影響到我重新回到美國? |
這樣會對你的申請和你回到美國產生影響。根據美國移民局的規定,改變身份申請人如果在申請審理期間離開美國去旅行,將被視為自動放棄申請,從而導致申請被拒。此時,你只有在美國領事館申請簽證才能重新入境美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