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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學生簽證大解析(上)
流覽次數:3137    添加時間:2018/8/6    來源:Frank Tsang臧煜卓

美國眾多的學校、先進的教育理念、完善的教育設施一直吸引著世界各地的人們告別故鄉,赴美求學。
 
文章內容涉及外籍人士需要符合什麼要求才能獲得F-1簽證、怎樣做有利於獲得簽證;已經身在美國的留學生怎樣才能維持有效的學生身份,順利完成學業,以及其他非移民怎樣才能改變為F-1學生。
 
一、F-1學生簽證概述
1. F-1簽證簡介
F-1簽證是一種學生簽證,屬於非移民簽證類別。F-1簽證的簽發對象為赴美國進行學術性學習的外籍人士。
 
這些外籍人士必須在美國的學院、大學、神學院、藝術學校、學術性高中、小學或其他學術性機構就讀或參加語言培訓計畫,進行全課程學習。
 
通常,持F-1簽證的學生所進行的是較長時間的正式學習,以完成學校所規定的學業,取得學位、畢業證書或學歷證明。語言學校可免除這一要求。
 
2. F-1簽證的特點
• 一般情況下,F-1學生在美國可停留到其完成學業時為止;
• F-1學生在簽證有效期內,可以自由出入美國,只要不造成學業中斷,出入時間沒有限制;
• F-1學生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赴美國伴讀;
• F-1學生可以有限制地工作,也可以向移民局申請工作許可;
• 如果取得學士以上的學位,進而通過職業移民申請移民,比其他非移民簽證有更多的有利條件。
 
案例剖析:機場遭遣返,如何重獲F-1簽證赴美深造
 
二、獲得F-1學生身份的基本要求
1. 申請人將在美國從事的必須是學術性(Academic)學習
在學院、大學、神學院、音樂學校、學術性高中、小學或其他學術性機構就讀或參加語言培訓計畫都符合“學術性”學習的要求。“學術性”學生可以攻讀學士、碩士、博士或其他研究生水準的學位,或參加博士後學習。其他學習計畫(包括由技術和商業學校及職業高中提供的學習計畫)都被認為是職業性的,要參加這些學習計畫的外籍人士應當申請M-1簽證而非F-1簽證。
 
2. 申請就讀的學校是經美國國土安全局批准有權招收外籍學生的學校
只有經美國國土安全局(DHS)批准有權招收外籍學生的學校才有資格向申請人發放I-20表(即F-1學生資格證書)以證明入學資格。F-1學生不得在未經批准招收外籍學生的學校就讀。美國領事館在處理F-1學生簽證申請時,會把I-20表視為學校被國土安全局批准的證明。
 
3. 在公立學校就讀必須遵循相關規定
IIRIRA(《非法移民改革和移民責任法案》)在准予欲在公立學校就讀的申請人F-1學生身份的問題上作了一些特定的限制和規定。
 
以F-1身份就讀於私立學校,而後轉學至公立學校或公辦成人教育計畫是被法律所禁止的。這種行為被視為不符合身份,將導致F-1學生被驅逐出境。此外,因這種行為被驅逐出境的外籍學生五年內不可再次入境美國。
 
4. 必須在學校進行全課程學習
一般而言,外籍學生如果註冊入學是為了在正常時間內修完獲得學位所必修的正常科目的課程,就必須進行全課程學習。因此,完成四年制高中課程或學士學位,或三年制法學學位每學期所必修的課程數量需構成全課程學習。
 
5. 精通英語或參加英語語言課程以加強英語能力
學校必須在I-20表格上證明下述內容中的一項:
• 學生符合該學校對英語水準的要求(通常要通過英語入門考試,如TOEFL考試);
• 學生將要學習的課程的教學語言是該學生所精通的語言;
• 學生將進行全課程學習,包括學術性課程和英語教育;
• 學生參加以語言培訓為內容的全課程學習。
儘管領事館官員可能會測試學生的英語語言能力(這種測試通常包括與學生用英語交談,或讓學生用英文朗讀書本或I-20表格上的段落),但是學校的證明通常足以表明學生的英語水準。
 
6. 有足夠的資金來支付在美國學習期間的全部開銷
很多學生由於不能滿足這一要求而被拒簽。學生必須證明目前他/她有足夠的資金以完成第一學年的學習,包括應付突發事件的全部費用。
 
學生可獲得的資金來源包括經濟資助、獎學金、個人及家庭財產以及政府資助。在不工作的前提下,學生有足夠的資金來支付完成學業所需費用的證明文件是申請學生簽證時需提交的一份主要支持文件
 
7. 必須在美國境外擁有住所並計畫在完成學業之後離開美國
申請人的“真實的非移民意圖”無疑是領事館官員在審核學生簽證申請過程中最為關注的一個要素。很多領事官員坦言,他們認為相當一部分學生簽證申請人去美國的目的是立即或最終在美國從事工作並獲得綠卡。
 
例如近年來,一些亞洲地區的領事官員拒絕了很多大學學歷以下的學生的F-1簽證申請,理由是:他們如果去美國留學,回國後將難以適應國內僵化的考試制度,因而他們會有意切斷和祖國的聯繫。尤其在一些拒簽率和逾期停留率高的國家,發放簽證之前必須就此進行詳細審查。即使在拒簽率低的西歐國家,審核申請人是否具有“真實的非移民意圖”的程序也並不容易。
 
8. 入境後必須在F-1簽證上所標注的學校就讀
外籍人士以F-1身份入境美國後必須在其簽證上所標注的學校就讀。被豁免持簽證入境的F-1學生應當在他的I-20表格上所標注的學校就讀。因此,取得F-1簽證後,學生如果更換了學校,必須憑新學校發放的I-20表格辦理新的F-1簽證。
 
F-1學生入境後,如果不在簽證上所標注的學校註冊,將被視為不符合身份,不被給予任何寬限期(grace period),需立即離境。學習開始後,如果教育計畫不適合學生,指定學校負責人會批准學生退出課程學習。此種情況下,外籍學生有15天寬限期用於旅行和離境。未在簽證上所標注的學校進行全課程學習的F-1學生沒有轉學資格,並且必須申請恢復身份(reinstatement)或回國辦理新的F-1簽證返回美國。
 
案例剖析:多次B1/B2遭拒,成功申請F-1簽證赴美留學
 
三、在美國境外使領館申請F-1簽證
申請人在準備好所需材料後,應該向領事館提交申請。
 
1. 面談技巧
面談有助於領事官判斷申請人是否屬於下列不符合簽證申請條件者:
• 是否屬於不允許入境的外國人(Inadmissible Alien)
• 是否屬於不可獲得簽證者(Ineligible to Receive Visa)
• 是否有移民傾向(Immigrant Intent)
 
在面談過程中,領事官會對申請人所遞交的申請表格及相關文件進行檢查和詢問,詢問問題是要確認申請者的身份和澄清一些疑問:
• 申請表格所填的內容是否準確和完整
• 提供的相關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和齊全
• 回答問題是否符合事實以及有否說謊等
 
很多簽證申請人一想到面談就有點恐懼感。事實上,只要有充分的準備,掌握一些技巧,面談還是可以比較輕鬆的。
 
2. 面談前注意事項
• 申請材料要齊備。材料齊備,說服力度才大,信心才足。簽證官也可能不特別重視材料,但是可能要求出示某方面材料。因此,只有準備齊全,才不會手足無措。
• 事先考慮針對自身狀況,簽證官可能問道哪些問題,該如何回答。可在面談前與朋友進行模擬面談。領事館官員如果覺得你對學校情況不熟悉,很可能會拒絕向你發放簽證。
• 通常駐華美國領事館官員都懂中文,但如能用英文回答問題就更好。因此,最好在面談前練習英語對話。
• 領事館官員較注重的一個問題是你完成學業後是否會回國。建議:事先瞭解你赴美所學專業在本國的發展前景,和本人回國後的工作前景,比如“回國會比較容易得到高薪”等。
 
3. 面談時注意事項
• 注意自己的穿衣打扮。要注意自己的學生身份。
• 面談時請勿讓家人陪同。
• 準時到達面試地點;請勿攜帶手機及其他通訊工具。
• 要注重禮貌。在與簽證官說話的時候要保持微笑,直視簽證官的眼睛。遞材料時要用雙手。離開時,無論你被告知拒簽還是通過,都要說謝謝。
• 要把材料整理好,進去之後不要翻看材料。在簽證官要求的時候再遞給他/她。
• 說話時不要用太多的肢體語言。注意把握身份。
• 態度積極。不要和麵試官爭論。態度要謙虛、禮貌,不卑不亢。
• 回答簡明扼要,不卑不亢。抓住主要內容,回答問題時切中要害,密切聯繫自己,切忌空泛。適當補充細節。
• 要注意仔細聽懂領事館官員的提問,不懂可請領事重複一次,聽懂後再作恰當回答。
• 一定要堅守誠實的原則,事實求是,如實回答,切勿說謊或誇大其詞。
• 思路清晰,所有問題一定要聯繫以下方面:自己將來回國的動機、將來所要從事的職業、家庭維繫的紐帶,自己目前在中國的工作狀況和收入狀況是否具有吸引力,以及自己是否具有社會地位,在這方面繼續加強和鞏固在國內的優勢,來促使自己將來回國。
• 簽證官會考察你是否能順利完成學業。這個問題取決於兩方面,財力和學力。財力主要依靠書面的獎學金或銀行存款證明來判斷。學力方面,有信譽的學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本身就是對學生學力的最合理有效的判斷。
• 簽證官注意的另一問題是,你去美國的目的是否純為參加交流訪問專案。對此,你應該謙虛回答,表現強烈的求知欲,不要表現得“去不去都行”。
• 如果英文水準不足以修完全部課程,必須出示接收機構為申請人安排專門英語培訓的證明文件。
• 回答問題時用英語,語速可以放慢。
• 要創造機會申訴。簽證官面談的“最高境界”就是由被動變為主動,變成你問簽證官答。
 
4.(曾被拒簽)再次面談應注意的事項
• 回憶自己上次面談的詳細經過。研究一下,問題出在哪里,是什麼原因使簽證官決定拒簽。自己暴露了哪些不足,哪些話說得不對,最終找出原因,然後對症下藥,著手去補充說明。
• 自我評價綜合一下,看自己在上次面談中哪些優勢沒有表現出來,下次應該怎樣表現。有哪些不足內有察覺,如果下次簽證官注意到,自己應該如何應對。
• 再次檢查材料,看是否可以進行補充,加強說服力。回答回國的原因時,可以具體聯繫到一個榜樣。有個可以比較的參照物,讓簽證官聯想到你也會這麼做。
• 簽證官可能非常相信前一次的拒簽是正確的,你要想好如何推翻前次的結果,讓他相信那是個誤會甚至錯誤。要保持信心。但是千萬不要指責前簽證官犯錯。
 
5. 簽發簽證
如果面談通過,簽證官會根據護照號碼簽發簽證,並把簽證印在護照上面,如果面談通過但當時無法領到簽證,則申請人會得到一張通知,被告知前往領館領取簽證的時間。
 
對於多數國家的公民簽證申請人而言,F-1簽證的最長有效期為60個月,足以完成多數教育計畫所規定的學業。所有西歐國家以及西半球的多數國家的公民獲得的F-1簽證的有效期都為60個月。領事官員有權限制簽證的有效期或入境次數。中國公民簽證申請人獲簽的是有效期為12個月多次入境的F-1學生簽證。
 
領事官員發放簽證後,會將I-20表格返還給申請人。申請人必須從領事館取回I-20表格,因為入境美國時必須向移民官出示I-20表格,即使護照內含有F-1簽證。
 
6. 入境美國
對初次入境美國的F-1簽證持有人而言,應當向美國入境口岸的移民官申請入境。即使外籍人士持有簽證,移民官也有權拒絕其入境。因此,移民官如果認為持F-1簽證的學生並非真正的非移民,即意圖在美國無限期或永久停留,則會拒絕他入境。
 
申請人入境時必備文件
• 含有效F-1簽證的護照
• 領事館返還給申請人的I-20表格
 
入境程序
移民官如果決定讓持F-1簽證的學生入境美國,就會把I-20表格返還給學生。
 
I-20文件上寫有當事人入境美國的F-1身份,並標注“D/S”(duration of status)以表明他/她在美國可停留到完成學業為止。
 
通知學校學生入境
國土安全局通過SEVIS系統把學生入境的資訊告知學校,然後學校需要通過SEVIS系統向國土安全局報告學生是否註冊入學或開始學業。學校報告必須在註冊日期截止日後的30天內完成。
 
就讀公立高中的F-1學生在美國停留時間的限制
就讀或公立高中的F-1學生不能享有其他F-1學生的身份有效期(duration of status),其停留的期限不得超過I-20表格上所標注的學習計畫終止日期或一年(以時間較短者為准)。
 
入境美國受到質疑時的處理程序
邊境的移民官員如果對F-1學生的入境資格產生嚴重置疑,可以讓他有條件入境以接受目的地轄區的移民辦事處的進一步審查。這被稱為延後審查(deferred inspection),通常在F-1學生入境若干天后進行。移民官員也可以拒絕F-1學生入境,此時,F-1學生有如下選擇:
• 撤銷入境申請,自費乘原機遣返回國;
• 堅持就自己的入境資格要求聽證。(如果學生被質疑的原因是缺少適當的入境文件,或通過欺詐或撞騙的手段獲得簽證或尋求入境,他/她不能要求聽證)。
 
如果簽證持有人堅持要求進行聽證,通常的程序是移民官讓他有條件入境,抵至目的地,然後要求他去當地國土安全部辦事處作進一步審查。少數情況下,聽證會在邊境當即舉行。在聽證舉行之前滯留簽證持有人的情況更為少見。
 
如果持F-1簽證的學生有條件入境美國後在驅逐出境聽證會上接受進一步的審查,則他/她的處境極為困難,需要尋求法律援助。
 
針對F-1簽證問題,我們後續文章還會再介紹相關資訊。
 
在我們DIY平臺http://www.usldiy.com/可以閱讀相關操作指南
F-1學術性學生簽證申請操作指南
F-2:F-1配偶及子女簽證申請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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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rank Tsang臧煜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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