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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美國稅法豁免額度,最大化保護資產傳承
流覽次數:4053    添加時間:2018/7/26    來源:美國明石



中美稅法大不同
將房產留給自己的孩子,在中國是一件再簡單不過的事情。通過贈與或買賣,整個過程並不會產生其他的如營業稅或個人所得稅等費用。然而在美國,贈與人將自己的房產贈與自己的孩子卻可能直接面臨著高額的稅金。而這就是美國特有的贈與稅遺產稅導致的。

在美國,贈與稅和遺產稅是合起來計算的統一抵稅金免額(unified tax credit)。生前轉移財產是為贈與,去世後轉移財產則為遺產。由於美國政府想要知道每個人在生前和死後總共轉移了多少財產及財產的繳稅情況,因此將這兩項合併起來進行免稅額的計算。

隨著2017年《減稅與就業法案》(Tax Cuts and Jobs Act of 2017)的發佈,個人免稅額度達到了1118萬美元的新高度。



三稅並行,重新衡量財富傳承條件
身故是每一個人終將面臨的話題,只要有在美資產,如何合理利用自己的免稅權益去保護和進行身故後的財富傳承資產就是一個需要考量的問題。在此我們將簡單討論與資產保全及稅務規劃有關的三個稅法:遺產稅(estate tax)、贈與稅(gift tax)、與隔代贈與稅(generation skipping tax)。來幫助大家對在美財富傳承規劃有一個初步的瞭解。

贈與稅:合理利用年度贈與豁免額度最大化贈與傳承



美國稅務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IRS)規定2018年每個人一年最多可以給他人贈與價值15,000美元的財物,少於、等於這個額度則不需要繳贈與稅,這就是所謂的年度贈與豁免(Annual gift exclusion)。大於這一數額則需要填寫Form 709進行報稅。贈與稅是由贈予方申報的,跟接受贈與的人沒有任何關係。一個人可以每年為超過贈與額的部分繳納贈與稅,也可以累積起來以後再繳納。

按照稅法規定,2018年每人一生有1118萬美元的生前贈與額,每年超過年度贈與豁免額度的部分相加,如果贈與額沒有達到1118萬,就沒有贈與稅。如果超過了,則要交贈與稅,最高稅率為40%。

如何利用豁免額度,最大化財富傳承?
需要注意的是,贈與額和遺產免稅額是加在一起算的。 也因此,如果計畫給子女留下資產,應每年合理使用年度贈與豁免額。如果一對夫妻有2個未成年孩子,每一個孩子夫妻兩人2018年可以贈與$15,000*2=$30,000美元,2個孩子就可以贈與$60,000美元而不必繳稅。做一個簡單預估,10年下來父母轉讓給孩子的財產可以達到六十萬美元的數目。而且用這筆已經贈與的資金再投資,投資所得和本金則都直接屬於孩子。投資收益名正言順在孩子名下並無需繳納贈與稅。通過這個例子可以得出,合理使用年度贈與豁免額,可以在不影響遺產稅免稅額的情況下,最大化財富傳承收益。

遺產稅:掌握政策紅利,最大化財富傳承



公民及綠卡持有者的遺產稅免稅額度
遺產稅在人身故後才徵收。遺產不僅是指遺留下的現金,還包括房子、土地、股票、共同基金、退休帳戶、銀行現金帳戶、擁有的公司、有價值的收藏等等。政府2018遺產免稅額是1118萬美元。也就是說,一個人身故後可獲得的總資產免稅額是1118萬美元。超過這個額度最高需繳納40%的遺產稅。

這同樣意味著,每人一生(生前)有1118萬的贈與額,除年度贈與豁免額外,生前多贈與的部分會在身故後就從遺產免稅額中扣除。當然,如果每年都為超額的部分交了贈與稅,就不會影響身故後的遺產免稅額。

舉個例子,如果生前除年度贈與豁免額外一共還贈與出去了100萬,那麼去世時遺產免稅額就還剩下1018萬,因為生前已經在統一抵稅金免額中用去了100萬的額度。

如遺產超過個人遺產稅免稅額額度,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必須在原財產所有者死亡後9個月內,負責以現金方式(寫支票或電匯)繳清稅款後,才可以進行遺產分配。若遇到一時資金不夠的狀況,可以申請延期繳付,但期限也不得超過6個月。先繳稅後分財產成為美國遺產稅帶來的一個資金隱患,因為若遺產繼承人現金不足而無法按時納稅,則繼承人面臨著無法繼承遺產的風險。

非公民及綠卡持有者僅有6萬美元免稅額度
更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父母是非公民非綠卡持有者,且準備將財產留給綠卡持有者/公民子女,則不享有1018萬的遺產免稅額,實際的免稅額只有6萬美元



遺產稅所造成的資產傳承影響
舉例計算,一位父親有1000萬美元的資產。按照6%淨利率增長,保守估計40年後可以傳承給子女的金額為1億286萬美元。這時如果父子雙方都為公民或綠卡持有者,則有高達9167萬美元的資產需要繳稅。按40%的稅率,需繳稅3667萬美元,繳稅後實際傳承金額為6619萬美元。繳稅所產生的淨損失達到了本金的3.6倍,占實際傳承金額的的55%!

如這位父親是非公民非綠卡持有者,那情況則會變成有1億零280萬的遺產需要繳稅。稅額高達4112萬,是初始本金的4.1倍!子女真正得到的財富傳承損失了40%,財富傳承實際金額為6174萬美元。



掌握政策紅利,最大化傳承收益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2017年《減稅與就業法案》的頒佈,遺產免稅額在2018有了質的飛躍。由於個人遺產稅免稅額從2017的549萬美金幾乎是翻番到了1018萬,從財富傳承的角度,高淨值個人及家庭有必要在政策紅利期合理利用新的免稅額度,通過建設不可撤銷的財富傳承信託或海外傳承信託等方式,利用現有的免稅額度對幾十年後的財富傳承進行規劃,以此最大化財富傳承收益。

隔代贈與稅:官方措施防止隔代贈與避稅
若祖父母計畫將遺產留給孫子孫女,若未進行良好的財富傳承規劃則除了遺產稅還要交隔代贈與稅(Generation Skipping Tax)。這是因為IRS認為如果大家進行隔代傳承,就有一代(祖父母的子女一代)是無法徵稅的。因此IRS規定隔代贈與間贈與者與受益人需要有至少37.5歲年齡差,並在贈與金額上加收了40%的隔代贈與稅。也因此,隔代贈與並不能幫助家庭進行合理避稅。



總結
在美國,由於稅法體系的高度完善,許多在中國沒有的繳稅納稅的細節條例都值得注意。資產保全、稅務規劃、財富傳承等事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如何把握政策紅利,優化財富規劃,最大化傳承收益才是人們需要思考的重中之重。

進一步瞭解家庭財富傳承規劃,歡迎聯繫我們。




文章來源:美國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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