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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NSC重新遞交被不適當拒絕的申請
流覽次數:3423    添加時間:2005/11/29    來源:Candy Yu

 

據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 1128的消息,如果申请人认为内布拉斯加移民服务中心(Nebraska Service Center, NSC)以不适当的理由拒绝了其申请,他/她可以按照以下的程序来重新递交申请:

1)在申请包裹的最上面加一层黄花纸封面,上面写明收件人是“CRU Supervisor”,并用大号字体标明“Case Improperly Rejected”。

2)在封面下面用一张纸简短地说明为什么他/她认为申请不应该被拒绝。

3)在简短说明下面,要附上一张拒绝通知书的复印件。

4)将准备好的重新申请包裹寄往NSC的邮箱。各类申请具体的邮寄地址,请参见http://uscis.gov/graphics/fieldoffices/nebraska/aboutus.htm里的表“Nebraska Service Center Direct Mail Addresses for Applications and Petitions”。

NSC在收到重新递交的申请后,将会审查每个案件,并做出适当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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