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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議院提出不利於移民的《2005反對暴力傷害婦女法案》修正案
流覽次數:2895    添加時間:2005/10/16    來源:Carol Huang

 

美國參議院和眾議院近日分別通過了《2005反对暴力伤害妇女法案》(the 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 (VAWA) of 2005)。该法案对原有法案进行了一些较为难得的改动,为深受家庭暴力(domestic violence)所害的外来移民提供了更多的保护。这一点令人欣喜。但是,参议院提出的Kyl DNA”修正案( “DNA” Amendment)和众议院提出的King “家庭担保禁令”修正案(“Family Sponsorship Ban”)都明显带有反移民(anti-immigration)色彩。

由亚利桑那州共和党参议员Jon Kyl提出的“DNA”修正案认为,任何联邦政府机构都应该有权从被捕人员或被美国权力机构扣押的非美国人士(non-U.S. person)身上提取DNA样本,并将这些DNA的剖面图输入美国联邦CODISCombined DNA Index System,联合DNA检索系统)的DNA数据库。这种规定将对那些由于可能违反了移民法案而被扣押的外籍人士造成极大牵连;即使之前没有任何犯罪记录或没有经过开始过移民程序,他们都可能被迫提交DNA样本。尽管这项修正案中声称其针对的是非美国人士,但事实上,光靠感觉并无法判断一个人是否属于美国公民,因此,所有看起来或者听起来像是外籍人士的公民也可能被迫提交DNA样本。此外,这项修正案也给“DNA猎网”(DNA dragnets)打开了大门;在所谓的“DNA猎网”中,某一地理区域的无辜人群可能会被要求提交样本,有时候可能只是由于种族方面的原因就做这样的要求。这无疑是一种危险的修正案。

爱荷华州共和党众议员Steve King则提出了另一个危及移民利益的修正案。他在修正案利提出,所有被认为犯有家庭暴力、性侵犯(sexual assault)、恐吓(stalking)、非法交易(trafficking)、虐待老人(elder abuse)或约会暴力(dating violence)等罪行者,均不能为签证申请人提供担保。这一修正案危及到的是犯有以上罪行者的无辜亲属,将不利于反对家庭暴力;很多家庭暴力受害者将拒绝报告其受到暴力虐待的事实。此外,这一修正案涉及到的人群范围过于宽泛,例如:一名曾在十几年前或几十年前犯下罪行的美国公民将无法为其子女或父母提供担保,进而无法为子女或父母获得合法身份。无论Steve King这份修正案的出发点是什么,这一修正案的实施,必将不利于很多美国公民、合法永久居民及其他人士的家庭团聚(family 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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