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04年聯邦政策規定,年薪低於23,660元的員工才能領取超時工作的費用(加班費)。今天,特朗普政府宣佈把這一“加班費上限”提高至35,568元,從2020年1月1日開始生效。這一政策將使得約130萬工薪人員獲益。歡呼之餘,不得不提醒一下,加州並不在受惠之列,因為加州有點富,需要一個更高的上限。
15年未變的“加班底薪”限制,令“受薪階層”感到忙且窮
從2004年到現在,15年過去了,生活成本的提高已經小翻了幾翻,而聯邦政府並沒有改變一個2004年的政策,即只有年收入低於23,660元的階層才能領取加班費。因為按照當時生活水準,高於此收入水準,意味著您不再是臨時有點零花錢的階層,而屬於“受薪階層”,可理解為公司支付了穩定收入,夠多了,為公司額外加加班也是可行的。
然而,隨著生活成本的提高,一段時間以來,越來越多的企業主管抱怨不如按照時薪而不是年薪給他們計工資,因為他們的有時一周的工作超過40小時,若按照時薪來計算工資,他們還可能領取加班費,若按照年薪算收入,雖然工作越來越忙,可他們卻越來越窮。
在奧巴馬政府期間,已想改變這一限制,但是沒有成功。
新政策惠及到的行業及群體
根據今天特朗普政府的修訂規定,將把可領取加班費的工資門檻從每週455元提高到684元,年收入由23,660元上升到了35,568元。在這一政策下,零售、速食、高等教育和非營利組織等行業的員工和雇主將受到很大影響。據《華爾街》日報提供的資料顯示,7月份零售業員工的平均週薪為485元,餐館的員工在同一月份的平均週薪為387元。此外,這一提薪門檻還可能影響家庭保健工作者,他們在7月份的平均每週收入為579元。
不過批評者還是不滿意,認為提高得不夠。早先在奧巴馬政府期間,根據2016年的提議,勞工部預計有超過400萬工人有資格獲得加班費。於是奧巴馬政府版本的提限政策本計畫將最低可拿加班費得工資限制提高到47,476元,並每三年進行調整。
加州水準更高,不在受惠之列。
聯邦政策一經發佈,各州趕緊低頭看自己的政策,加州顯然不在受惠之列。按照加州目前狀況,年薪低於49,920元的大型雇主的工人都有獲得加班費。且預計到2023年,收入低於62,400元的工人都將有資格獲得加班費。這一收入限制顯然比2016年奧巴馬政府版的限制還要高。顯然,在收入生活成本等方面,加州遠遠跑在了聯邦前面。
按照加州目前規定的標準計加班費,超過的工作時間,每小時按照原本時薪的一倍半起算。比如如果時薪是10元每小時,周工時超過40小時後,時薪為10元的1.5倍,即15元。如果是節假日或加班超過一定小時,還有更多的演算法。
雇員具體可詢問所服務公司的主管或雇主,瞭解公司或雇主的加班費演算法以維護自身權益。
文章來源:僑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