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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移民局總部(USCIS HQ) 複查用同一勞工證申請兩份I-140的傳統做法
流覽次數:3735    添加時間:2006/5/10    來源:Jane Wang

 

按照傳統,移民局允许雇主用一份批准的EB-2劳工证提交EB-2 EB-3两份I-140申请。但现在内布拉斯加州移民服务中心(NSC)指出:移民局总部(USCIS HQ)正在对这项政策进行复查,并且有可能终止这项政策。如果这项政策被终止,对雇主和受益人而言,无疑是很不利的。

在复查未决期间,内布拉斯加州移民服务中心要求雇主在两份I-140申请中,选择一份I-140提交,而另外一份I-140申请将会暂时无效,直至总部做出决定。

同一雇主使用两份不同的劳工证提交两份I-140申请不存在任何问题。内布拉斯加州移民服务中心将会对申请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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