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EB-5的投資資金需要合法的來源解釋,所謂合法來源就是要證明錢從哪里來的,要追根溯源並且是合法所得。很多EB-5投資人在最初瞭解資金來源方案時都會有些迷茫和疑問,我有現錢為何不能直接用?我自己開公司,公司有錢為何不能用?現就常用的幾種方案難易度對比來解釋一下為何有的錢不能用。
方案一:工資和獎金收入積累
難度:五顆星★★★★★
用這種方案解釋資金來源需要提供工資帳戶流水、個稅,早年移民局的要求並未特別嚴格,只要能提供出工資流水和合理的個稅證明近幾年有五六百萬的收入即可(要考慮到生活支出)。但是現在移民局對於工資流水提出了近乎變態的要求:工資帳戶的餘額要能體現出足夠或多於EB-5投資款的金額。那麼問題來了,大多數甚至可以說所有人都不可能對帳戶的大額資金一分不動,一般都會做一些理財、投資、買房等等行為,這樣工資帳戶餘額就會不足,需要用其他帳戶的資金來作為EB-5投資款,移民局需要投資人證明這些其他帳戶的錢是從工資積累帳戶轉過來的,也就是說除了要工資帳戶流水體現收入情況外,還要提供轉賬憑證等等文件證明工資轉去哪些帳戶、做了哪些理財投資,現在用這些理財投資帳戶的錢作為EB-5投資款。由於理財、投資的時間、金額、頻率等等因素,很難提供出完整、明確的文件去證明這些路徑,因此這也是為何很多人有“現錢”而不得啟用的原因。
方案二:股票買賣或金融投資
難度:四顆星★★★★
股票買賣做資金來源有兩個關鍵點:一是股票的歷史交易明細,二是證明初始投入。
對於長期做股票的投資人,股票的歷史交易明細一般比較複雜,涉及不同的股票、不同時期的投入、轉出等等交易,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做詳盡分析。
證明初始投入就是解釋買股票的錢哪來的,一般需要提供工作收入證明信、勞動合同、個稅單、工資帳戶流水等等,如果股票投入時間比較早,工資帳戶流水就不像方案一那麼硬性,可以視情況變通。但是股票並不是一次性的交易,往往會在不同時段增加投入,也會在某一時期賣出拿回本金和獲取一定的收益,就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解釋說明。
方案三:公司股東分紅或股權讓
難度:三顆星★★★
首先要說明把公司股東分紅或股權轉讓方案放在三顆星並不是方案操作多難,而是在於投資人成本可能增加。很多國內公司的股東因為個稅或者公司運營資金的需要等原因,並沒有定期分紅,也沒有轉讓股份的打算,如果是為了辦EB-5而轉讓股份或拿分紅,那麼都要繳納20%的個稅,這無疑增加了投資人的成本。除非恰好獲得了大額分紅或者真的有賣股份的打算。這要看投資人自身的打算和考量。
當然採用該方案需要解釋投入公司的資金來源、提供公司的相關文件,例如驗資、審計報告等等。所以即使公司正好有筆分紅要給到投資人,也要看投資人最初投入到公司的資金和歷次增資的金額高不高、是否好解釋來判斷是否適用該方案。
方案四:股東以股權抵押向公司借款
難度:兩顆星★★
股東以股權抵押向公司借款來辦理EB-5就不涉及個稅問題,當然也需要解釋投入公司的資金來源、提供公司的相關文件。
除了要考慮對公司的初始投入,還要看公司的運營狀況、未分配利潤、納稅情況、公司帳面餘額等等因素,當然這一切的前提是要先爭得其他股東的同意。另外如果在公司持股比例低於30%的投資人不太建議用該方案。
方案五:房子抵押貸款或出售
難度:一顆星★
用賣房款來解釋資金來源是相對容易證明的方式,只是需要投資人考量目前是否有賣房的打算、目前的價格是否適合出售,還有就是北京上海這種交易量大的城市,房產交易、過戶時間等問題。
如果暫時沒有賣房的打算,那麼可以選擇抵押給銀行貸款,這種也是目前大多數投資人選擇的資金來源方式,無論是時間、成本還是操作性上都是上選。當然依然要強調無論是賣房還是抵押貸款,都需要合理解釋購房款的來源。
還有一種沒有任何難度的就是某天中了500萬以上的彩票,把彩票和中獎記錄拍到移民官面前就萬事大吉了(趕緊去買五張,說不定裏面就有綠卡,哈哈)。
以上只是對幾種常見方案的難度排序,並不是五星的就100%不行,而是需要針對自身的實際情況考量更適合哪種,多中選好、好中選優。
希望以上內容對大家移民美國有所幫助!
文章來源:RCH走進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