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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擴大OPT彈性處理——受益學生範圍
流覽次數:3964    添加時間:2021/8/2    來源:臧迪凱聯合律所



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PLC)獲悉:移民局擴大OPT彈性處理——受益學生範圍。

2021年2月底,移民局(USCIS)為部分OPT學生提供了以下三方面的彈性處理政策:

1. 14個月的OPT時間
本來OPT規定的申請提交時間:不得早於畢業前90天,不得晚於畢業後60天;使用時間:畢業後14個月內(換言之,留學生最遲必須在畢業後兩個月內開始OPT)。

然而,受新冠疫情影響,移民局審理速度、快遞速度都慢了很多,導致不少留學生的實際OPT的時長(最長12個月)不足,故而移民局作出以下調整:
A. 以I-765表的批准之日為計算14個月期限的起始日期;
B. OPT有效期與指定校方負責人(DSO)在I-20表上建議的一致;
C. 如收到獲准OPT的時長不足,可要求移民局更正,重發與原申請時長一致的工卡(EAD)。

2. I-765申請遭拒後重新申請
提交I-765申請表後遭移民局拒絕,但因鎖定信箱延誤,而無法及時在時限內重新提交新申請的學生,符合條件可重新提交申請。

重新提交申請無須再向DSO申請新的I-20表,只要首次OPT申請按要求提交(常規OPT在DSO建議的30天內/STEM OPT在DSO建議的60天內),但須附上拒絕通知的副本。

3. 簽名缺失或有瑕疵
簽名缺失或有瑕疵的申請,通常會在鎖定信箱就遭拒,這一政策保持不變。但如果鎖定信箱接受了簽名缺失或有瑕疵的I-765表之OPT/STEM OPT申請,那麼移民局會發補件通知(Request for Evidence, RFE),讓申請人有機會補簽或修正瑕疵,而不是拒絕申請。

上述政策適用於移民局在2020年10月1日~2021年5月1日(含首尾兩天)收到其申請的學生。移民局須在2021年5月31日前收到重新提交的申請。

根據當地時間2021年7月23日的一項法庭庭諭(Court Order),移民局將上述政策受益範圍擴大到:移民局在2020年10月1日~2021年10月31日(含首尾兩天)收到其申請的學生。移民局須在2021年11月30日前收到重新提交的申請(移民局官網上的3021年11月30日的相信是筆誤)。

此外,對於2021年10月31日前收到的申請,申請人最晚可在項目結束日期前120天提交I-765申請表。

臧迪凱(Joseph Tsang)律師提醒:
儘管,上述OPT彈性處理政策可讓部分學生受益,但是疫情反復導致的審理慢、快遞送件慢的情形並沒有明顯改善,耽誤的還是申請人自己的寶貴時間。如果您是符合上述政策的留學生,歡迎抓緊與我們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PLC)聯繫,早做規劃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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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介紹】
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Tsang & Associates, PLC)為專業的法律服務機構,于1984年成立(前身為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總部位於加州洛杉磯,上海、臺北辦公室服務當地客戶,實現美、中、台三地聯線,幫助了世界各地無數家庭和企業成就美國夢。網站:https://tsangslaw.com/

臧迪凱(Joseph Tsang)律師:Pepperdine法學博士,Tsang & Associates管理合夥人,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全美律師協會成員,2021年度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全國聯絡委員會主席。

陳婕律師:上海交大法律碩士,上海律師協會會員,自2005年開始涉外法律工作,跨越語言和文化差異,更懂中國客戶。

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Tsang & Associates, PLC)跨國律師團隊為您提供更全面、更專業的法律服務。

作者:臧迪凱(Joseph Tsang)律師
文章來源: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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