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提醒在2008財政年度將要雇傭H-2B“返美勞工(returning worker)”的雇主 , 由於最初規定returning worker 條款的2005 “挽救小型和季節性企業法案”(Save Our Small and Seasonal Businesses Act of 2005)將在2007年9月30日失效,所以2008年能否继续申请返美劳工目前还是未知数。根据该法案,H-2B返美劳工不受H-2B配额限制。要符合2008年财政年度“returning worker”的资格,受益人必须使用过之前三个财政年度中任意一年的H-2B配额。
根据当前的移民法, 雇主必须准备材料证明其申请的外籍员工符合“返美劳工”的标准。现在移民局已经开始接受2008财政年H-2B申请。尽管议会还未决定是否会延长“returning worker”有效期,但是移民局提醒在2008财政年度将要雇佣此类员工的雇主 ,抓紧时间证明申请的外籍员工符合返美劳工条件,以便移民局适当调整2008财政年H-2B的数量,并判断是否要延长“returning worker”条款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