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離婚要趁早,贍養費明年起須繳稅
流覽次數:3604 添加時間:2018/12/5 來源:世界日報
正在離婚的怨偶可能對什麼都看不對眼,不過在這個聖誕季節,他們有許多正為一個共同目標努力:在年底前正式分手,以免拖到明年贍養費失去聯邦稅務扣減利益,一輩子都得繳更多稅。
在今年12月31日之後才完成離婚手續的人,將無法再享有每年幫離婚者省下幾十億元稅捐的贍養費扣減福利。因此,律師忙著加班趕辦手續,他們的客戶也忙著擺脫婚姻束縛和省稅。
夫妻離婚時,收入較少的一方可能獲得贍養費。幾十年來付費方報稅時都可以把這筆錢從所得扣除,拿到贍養費的人則必須將其列為所得報稅。
共和黨去年底通過的新稅法,把繳稅負擔從拿錢的一方轉移到付費方。由於後者通常屬於較高稅級,政府能收到更多稅,可協助彌補共和黨減稅使政府損失的稅收。
根據夫妻收入和維持婚姻時間長短,贍養費金額出入很大。去年有超過58萬6000個納稅人為2016年支付的贍養費申報扣減,扣減總額達到將近127億元。
根據新稅法,已經離婚的人可保有原來的贍養費扣減,明年元旦開始的離婚案則將失去這種福利。付費方仍得照付贍養費,卻無法再申報扣減,收費方則不必再為拿到的錢報稅。
“芝加哥論壇報”說,為決定贍養費制定準則的各州,可能調整贍養費金額,以緩和新法造成的衝擊。
伊利諾州今年8月即修改這些準則。目前的計算準則是從付費方一年總所得的30%,減掉收費方總所得的20%;明年開始改為從付費方淨收入的33.3%,減掉收費方淨收入的25%。
這種改變對個別案件的影響不明,法官也有權利根據情況調整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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