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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移民新方向:個別並購投資移民方案
流覽次數:6124    添加時間:2010/8/13   

USLawChina推出投資移民新方案——個別並購投資移民方案:
 
本方案是海外公司並購美國中小企業,美國中小企業成為海外公司的子公司,通過L-1A簽證將重要幹部(行政主管或高級經理)外派赴美管理子公司。之後再為其辦理EB-1C職業移民,獲得永久居民(綠卡)身份。
 
本方案的優勢主要有:
1. 正式綠卡
與EB-5投資移民前兩年只能獲得條件式綠卡相比,通過本方案無需經過去除條件式綠卡的步驟,投資人將直接獲得正式綠卡;
2. 快速
相比于投資區域中心(Regional Center, RC)需要五年以上的投資週期,本方案的投資週期僅需三年左右;
3. 低風險
並購已經成熟運作的美國中小企業,投資人有權參與決策公司日常業務,隨時掌握公司的管理和運營。投資人獲得綠卡後,美國中小企業原價買回投資人持股。
 
方案詳情請見:
http://www.uslawchina.com/gbbg_intro.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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