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龍律師回答: 父母的遺產還是需要經過每一個州的遺產法解決。芝加哥的要用伊利諾斯州的,舊金山的要用加州。還有一點,外國人在美國只有US$60,000的遺產稅的免稅額。 如果父母在舊金山的房子是用Joint-tenant的名義,房產就不需要經過法院認證,妳父親可以把母親的名字從Title上除掉,全部改由父親所有。 母親和你弟弟在芝加哥的房子也是用Joint-tenant的名義,也無需法院認證,全部屬於弟弟所有。 如果無需法院認證,妳父親與弟弟要準備好兩份死亡證明,各簽一份Affidavit of Death of a Joint Tenant,并做好簽名公證。 之後父親最好把舊金山轉給他的後代在美國,將來就不需要付遺產稅。 簽名公證,妳弟弟可以在芝加哥做,父親可以在AIT做,我們事務所準備好全部文件后會向加州和伊州登記,幫助客人轉移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