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年所得逾20萬美元 加稅
流覽次數:10309 添加時間:2009/7/30
有美國綠卡的人要小心了,美國歐巴馬總統擬從2011年起,對富人加稅,資誠會計師事務所表示,擁有美國籍、綠卡的臺灣人,最好在2011年以前做好稅務管理。
美國聯邦政府的個人所得稅,分為6個稅率級距,依序為10%、15%、25%、28%、33%、35%,歐巴馬政府在今年5月公佈稅制改革的綠皮書(the Green
Book),2011年起,後面高稅率的33%、35%,各要調高為36%、39.5%,亦即,夫妻合併年所得超過20萬美元(660萬元台幣),與35萬美元(1,100萬元台幣)將被加稅,估計未來10年內增加稅收3,000億美元。
全世界潮流都朝向降稅,但美國卻反潮流加稅。資誠會計師邱文敏表示,美國國會預期將在今年10月討論歐巴馬的綠皮書,待立法通過,才能加稅。
夫妻合併年所得超過20萬美元,平均1個人只要賺10萬美元以上,就被視為富人,要被美政府加稅,但這樣的所得只能算是中產階級,繳的稅率卻與真正的大富翁一樣高,所以引發美國中產階級的反彈。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買賣股票的資本利得稅,歐巴馬政府也擬從2011年起提高為20%。美國以前的舊規定,資本利得稅為20%,股利所得為一般所得稅率,最高35%。後來改為資本利得和股利所得稅率一樣都是15%。但歐巴馬在5月公佈的綠皮書新規畫,2011年二者都將改課20%。
邱文敏說,2000年美國曾有一批人放棄國籍,美國政府於是規定課征「出走稅」或「棄籍稅」。擁有台、美雙重國籍的富人,應及早思考是否要放棄美國籍?分析放棄美籍的稅務成本及利益為何?又繼續當美國人的租稅負擔及避稅風險等等。
USLawChina轉載於:工商時報【王信人/臺北報導】